
朗读
各镇(街道)农(财)办: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的通知》(财建密电〔2006〕33号)及省财政厅《关于对我省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补贴的通知》(浙财企字〔2006〕9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全区种植水稻的农民2006年农资增支实行综合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粮农综合补贴的原则
(一)突出重点,综合实施。突出受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较大的水稻生产,充分考虑农民种植水稻使用柴油全年预计增支因素,适当考虑化肥、农药、农膜等其他生产资料全年预计增支因素和国家财力情况来确定。
(二)一次发放,直补粮农。根据年初预计农业生产资料全年价格变动情况确定综合直补资金,实行一次性发放。补贴资金全部用于补助种粮农民,直接拨付到农户,不增加中间环节。
二、实行农资增支综合补贴的主要政策
(一)综合补贴是在原粮食直补政策外国家对种粮农民新增的一项补贴政策。综合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
(二)补贴对象为种植水稻的农民。实行谁种植、谁享受补贴的办法。补贴对象为直接耕种者。
(三)补贴范围为水稻。按农业部门核实的2005年度粮食播种面积进行补贴。抛荒的耕地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今年全区按农业部门核实的2005年度粮食播种面积,将补贴金额折算成统一的亩均标准分配。
三、综合补贴资金的落实和兑付
实行农资增支综合补贴政策,是国家继粮食直补后对种粮农民实施的又一项重大惠农补贴政策,政策落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一)抓紧开展水稻种植面积核实统计工作。要求各镇(街道)于6月30日前完成种粮农户户数、面积统计并上报。
(二)农资增支综合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折通)兑付到户。区农林水利局、各乡镇(街道)等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区财政部门为每户农户在当地金融机构开办农民补贴银行储蓄(一折通),并于7月上旬兑付完毕。
(三)兑付粮农综合直补资金,应向农民发放补贴通知。为便于农民了解今年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预计增支国家给予了补贴,各镇(街道)应在向农民发放补贴通知书或采取其他方式告知农民时,单独列明水稻综合补贴资金的金额、标准等。
(四)继续实行村级公示制度。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必须在各村张榜公示一周以上,并附举报电话。各镇(街道)、村必须保存粮农综合直补申报表及公示件,以便检查。
(五)要加强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冒领补贴资金。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做出处理。对经查实的严重违反政策的事件,要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做到政策家喻户晓。
二OO六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农资 补贴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办公室 二OO六年六月八日印发
打字:项素芬 校对: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