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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当前已进入冬季,天气趋冷,空气干燥,生产和需求旺盛,是各类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消防等高危领域的危险程度和安全管理难度也进一步加大。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我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深入分析本地、本部门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抓紧研究部署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克服厌战、畏难情绪和麻痹、松劲思想,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扭转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被动局面。
二、突出重点,扎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有关部门要结合这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贯彻执行工作。要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把《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好、执行好。二是切实抓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要加大开展全员安全培训的工作力度,积极组织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载培训考核情况。三是巩固“铁网行动”工作成果。要总结推广“铁网行动”工作中事故隐患整改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镇(街道)和村(居)安全生产捆绑式责任制,全面推行“五个一”管理制度,深化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工作,逐步扩大分类范围,集中抓好C、D类企业的隐患整治和消除工作,促进其向A、B类企业转化。四是实行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牌和停产整顿制度。凡是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一律实行停产停业整顿,并在事故单位醒目位置悬挂以事故人员伤亡、损失、事故性质以及相关人员的处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牌”,挂牌期满经验收合格后由区安监局予以摘牌,此项工作从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始实施,逐步向一般企业推广。五是切实完成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合成革、烟花爆竹、矿山、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海上运输和渔船捕捞、道路交通、无证无照、用电安全、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对照专项整治方案工作要求,加强督促和检查,做好整改工作落实,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台帐,确保专项整治按期完成。六是扎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要根据辖区实际,结合在前期开展“多合一”建筑和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对仍没有排查到位的单位,要继续深入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整改,对无法整改、火灾隐患严重的单位以及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坚决依法严肃处理。七是抓好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重点是做好机械行业、危险化学品行业、矿山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并逐步向A、B类企业推开。八是严防死守,确保“三个零增长”目标的实现。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全面发动,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为坚决遏制当前事故高发态势,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实现“三个零增长”的总体目标,区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检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2007年元旦止。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1、贯彻落实10月30日王建满书记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和11月3日全区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精神;
2、巩固和提高“铁网三号行动”中C、D类企业整改情况;
3、《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贯彻执行情况;
4、全员安全培训工程进展情况;
5、危险化学品、合成革、烟花爆竹、矿山、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重点突出出租房、“多合一”场所)、海上运输和渔船捕捞、道路交通、无证无照、用电安全、特种设备等专项整治落实情况;
6、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及整治情况;
7、市、区挂牌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
8、安全生产监察中队、村居安全生产监管员人员到位和装备配备,以及村居“五个一”落实情况。
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传真号码:86855507)。
四、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以宣贯《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契机,在全社会再次掀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高潮,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推进安全生产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要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巩固“铁网三号行动”成果,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年终将至,安全事故的防范任务更趋繁重,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年初与区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认真开展一次落实情况对照检查,对有时效要求的要抓紧完成,各类隐患检查整治的台帐档案要齐全,一一登记归档,并尽早做好迎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今冬明春 通知
抄送:市安委办,区委办、区府办。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