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龙海渔[2004]63号
关于同意建立“温州市金鹏水产
有限公司”的批复
温州市金鹏水产有限公司(筹):
你公司“关于要求建立温州市昌业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的”报告已收悉,现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温州市金鹏水产有限公司。
二、公司地址:温州市龙湾丁山一期垦区北围垦
三、法定代表人:钟大鹏
四、注册资金:伍拾万元整(人民币)。
五、经营方式: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四、 经营范围:水产养殖、休闲渔业。
望接文后,即到工商等有关部门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温州市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
二00四年九月三十日
抄送:温州市工商局龙湾分局、区经贸局、海城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