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稽查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新申报表的推广应用工作
新申报表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认真梳理会计与税收差异,总结原申报表设计、使用情况和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基础上设计的,是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和优化纳税服务的集中体现。新申报表的顺利推广应用不仅是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重要内容和环节,也是确保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顺利实施、新旧税法平稳过渡的重要体现。各级地税机关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新申报表应用作为当前企业所得税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抓紧抓好,确保新申报表顺利应用。
二、认真做好新申报表的宣传培训工作
为让基层地税机关和纳税人完整、准确地理解新申报表,各级地税机关要抓紧做好新申报表的宣传培训工作。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及时组织基层征管、稽查一线的税务干部和纳税人、中介机构进行学习、宣传和培训,掌握新申报表的内容、含义和逻辑关系以及填报方法,适应新申报表的填报要求,提高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质量。
三、新申报表的应用时间要求
从20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起,全省必须统一使用新申报表。原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同时停止使用。
为配合新申报表的使用,省局将及时更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软件,确保新申报表按期实施。
四、及时反馈新申报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