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龙教发〔2009〕13号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中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08〕67号)与《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教发〔2009〕19号)精神,为深入实施与新课程相配套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温州市龙湾区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基础教育新课程体系,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学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相应计划,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班级评定工作小组。要召开教师、学生和家长会议,做好相应宣传工作,让教师、学生及家长了解评价改革的目的与意义。
三、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项富有探索性的工作,学校要结合自己的办学特色,按新课改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在测评中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整理、数据分析、案例收集和经验总结工作,并要求于4月底前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任何学校(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不得随意更改学生平时成绩和评价结果。
附件1.温州市龙湾区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温州市龙湾区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价测评等第评定表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初中毕业考试 高中招生制度 方案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政府教育
督导室,区发改局。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