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用电安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入冬以来,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火灾事故多发,其中电气问题是当前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2008年我区对49起火灾进行立案调查,其中27起火灾属电气火灾,占总起数的55.1%。当前春节将至,为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加强节日期间的用电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工作,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上来,把电气用电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细致的排查和整治隐患,加强长效管理,进一步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全社会电气安全意识,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
二、全面排查,加强监管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春节前组织力量,开展一次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对所属的用电单位(企业、建设工地、机关、学校、医院、商场、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用电设施、设备和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用电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用电安全隐患和可能导致触电等事故发生的设施、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断电停止使用,待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要督促企业加强对易发生触电事故场所、设备的电气安全管理工作,对于用电作业场所和移动的电气设备,做好漏电保护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用电本质安全。对因春节放假而停产、停工的企业,要督促企业及时切断电源。
要加强对春节放假期间进行设备、厂房维护企业的动火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动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内部动火审查审批程序,落实动火作业审批人、负责人、动火人和监火人的职责。在动火作业前,要进行动火分析,确保人、机器和周边环境处于安全状态,特别是在进行高空动火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分析其下部地面状况,采取防范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在动火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制度规定,落实专门的监火人员,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企业重大动火作业,应当邀请消防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在动火作业后,企业要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清理现场,消除残火,确保不遗留安全隐患。
三、强化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加强用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宣传单、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形式深入宣传,让人民群众知道安全用电的重要性。要督促企业加强对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对现场作业工人和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用电安全意识和触电急救、互救的能力。
二OO九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春节期间 用电安全 通知
抄送:区府办。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