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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龙质分〔2008〕80号
关于开展在用有机热载体炉管网在线检验的
通 知
各有关企业: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在用有机热载体炉管网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成革行业在用有机热载体炉管网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龙湾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在充分考虑到我区合成革行业目前经济状况的基础上,特向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请示,要求对在用有机热载体炉管网系统整治在程序和方法上予以简化,现经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意,在原方案的基础上,对我区在用有机热载体炉管网系统进行在线检验。因此,需要各有关企业重新填报检验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线检验对象。在用有机热载体炉管网系统进行在线检验是区政府对在用有机热载体炉管网系统整治方案的前置手段,按照“合乎使用”原则,将我区有机热载体炉管网系统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行安装进行区分,避免一刀切。在用有机热载体炉管网系统进行在线检验,只适用于历史遗留的在用有机热载体炉管网进行检验,不适用现行安装的有机热载体炉管网。
二、在线检验结果处理。在用有机热载体炉管网系统在线检验合格的,发给使用登记证;管线检验部分不合格的,将不合格部分进行修理,修理后再做检验;如果整条管线检验全部不合格的,按照区政府对在用有机热载体炉管网系统整治方案进行改造,改造必须按照新安装工业管道的要求进行。
三、在线检验期限。在用有机热载体炉管网系统在线检验的时间从即日起到
四、在线检验的申报。在用有机热载体炉管网的单位,可根据各自的生产情况,逐条安排检验。安排检验的时间于
五、在线检验准备工作。要求在线检验的单位,需要做好以下工作:1、将需要检验的管线保温层全部拆除,进行检验。2、待检管线需停产时间约为2天。3、需进行登高检验的部位(离地
二○○八年十
主题词:管网系统 检验 通知
有机热载体管网在线检验申请表
企业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 待检管道名称 | 安排检验时间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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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于
联系人:陈国浦,杨春波。
联系电话:86891967 13780173382 1370688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