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龙湾区 > 正文

关于印发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后续管理实施方案与考核细则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温龙教办师〔2010〕17号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

培训后续管理实施方案与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中小学:

  现将《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后续管理实施方案与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后续管理

实施方案与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以下简称“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后续管理工作,发挥参训教师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温州市“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后续管理办法》(温教办师〔2010〕2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与考核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与细则适用对象为参加“领雁工程”省、市、区级骨干培训并结业的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具体名单见附件1),已取得市、区“三层次”荣誉的学员纳入龙湾区教育局对市区两级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不再另行考核。

二、指导思想

    “领雁工程”是培养和造就农村骨干教师队伍的重要载体。做好“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后续管理工作,使“领雁”学员在获得自身专业发展的同时,能带动更多的农村教师成长,从而全面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发挥“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项目的最大效益。

三、工作目标

(一)充分展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学员风采,使其在本校乃至本区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真正成为农村教育教学的“领头雁”。

(二)加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后岗位成长管理,通过后续管理,使其继续加强学习教育和锻炼培养,进一步提升师德水平、执教能力和综合素养,为市、区教育系统“三层次”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后备人选。

四、任务要求

(一)骨干教师

热爱农村教育,敬业爱生,关注学生发展,尊重学生人格。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在教育教学中起示范、带头作用,和其他教师一起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围绕提高学科(德育)教学质量的主题,在钻研教材、课堂教学、评价改革、课题研究等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逐步形成具有个性特色、切合农村中小学实际的教育教学风格,有效促进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和本人实际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个人成长规划;

2.每年至少承担2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3.每年至少组织2次校级或片区教育教学研讨活动;

4.每年至少要承担一个校级以上课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教育教学实际问题;

5.每年至少要与两名教师开展师徒结对活动,有具体的师徒结对方案和活动记录;

6、每年研读一部教育教学理论著作,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教学反思或读书心得。

(二)骨干校长

热爱农村教育,爱岗敬业,关注师生发展,尊重师生人格。要深入教学一线,认真研究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的有效策略办法,积极探索农村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与创新,全面提高农村学校办学质量与水平,以推动区域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具体要求如下:

1.要有近三年的任期目标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年度管理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2.周任课时数在3节以上,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要有记录;

3.作为主要承担者,每年开展一项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管理课题研究或撰写一篇教育管理论文;

4.每年能在片区以上范围开展一次教育教学管理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5.善于学习,努力提升自我素养,每年研读两本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专著,撰写两篇教育反思或读书心得。

五、搭建平台

(一)区教师发展中心定期组织“领雁工程” 骨干教师校长后续进修学习,搭建片区、区级教学研讨或教育教学管理研讨活动平台,组织开展现场教学、经验交流、读书沙龙以及案例、专业成长故事、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等活动,开展年度先进个人评选。

(二)优先推荐“三层次”骨干教师选拔;优先推荐骨干教师校长到国内知名大学和中小学培训进修;优先推荐骨干教师校长到基层挂职锻炼。

(三)各中小学要安排 “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后续培养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培训学习、进修、学术交流和硕士研究生培养等。

六、考核细则(见附件2和附件3)

七、考核办法

(一)对“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每学年度组织一次考核管理评估工作,考核时间从2010学年开始,至2012学年结束。考核采取自评、学校复评、区教育局考评的形式进行。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首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校“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考核工作。区教育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的“领雁工程” 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后续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全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后续管理指导、评估考核工作。

(二)学员建立个人成长档案袋,先进行自评。每学年结束前,由已结业的学员本人根据《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培训后续管理考核细则》(附件2)或《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校长培训后续管理考核细则》(附件3),认真填写《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培训后续管理考核表》(附件4)或《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校长培训后续管理考核表》(附件5)(一式三份)进行自评,根据自评情况打出自评考核得分,并按考核内容顺序装订好有关证明材料,上交到校考核工作小组。学校根据学员自评和证明材料进行考核,确定校评得分,并进行一周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到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后续管理考核办公室(区教师发展中心301室,联系电话:86868001),由区教师发展中心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领雁工程” 骨干教师校长进行考核。考核等第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附件 :

1. 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名单

2.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培训后续管理考核细则

3.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校长培训后续管理考核细则

4.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培训后续管理考核表

5.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校长培训后续管理考核表

  主题词:领雁工程  后续管理  实施方案  考核细则  通知

  抄送:市教师教育办公室,市教师教育院,区委办,区府办,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5月27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龙湾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ongwanqu/20210528/9959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