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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龙教办师〔2010〕17号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
培训后续管理实施方案与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中小学:
现将《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后续管理实施方案与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后续管理
实施方案与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农村中小学教师“领雁工程”(以下简称“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后续管理工作,发挥参训教师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温州市“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后续管理办法》(温教办师〔2010〕2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与考核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与细则适用对象为参加“领雁工程”省、市、区级骨干培训并结业的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具体名单见附件1),已取得市、区“三层次”荣誉的学员纳入龙湾区教育局对市区两级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不再另行考核。
二、指导思想
“领雁工程”是培养和造就农村骨干教师队伍的重要载体。做好“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后续管理工作,使“领雁”学员在获得自身专业发展的同时,能带动更多的农村教师成长,从而全面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发挥“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项目的最大效益。
三、工作目标
(一)充分展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学员风采,使其在本校乃至本区的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真正成为农村教育教学的“领头雁”。
(二)加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后岗位成长管理,通过后续管理,使其继续加强学习教育和锻炼培养,进一步提升师德水平、执教能力和综合素养,为市、区教育系统“三层次”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后备人选。
四、任务要求
(一)骨干教师
热爱农村教育,敬业爱生,关注学生发展,尊重学生人格。制定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在教育教学中起示范、带头作用,和其他教师一起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围绕提高学科(德育)教学质量的主题,在钻研教材、课堂教学、评价改革、课题研究等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逐步形成具有个性特色、切合农村中小学实际的教育教学风格,有效促进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和本人实际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个人成长规划;
2.每年至少承担2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3.每年至少组织2次校级或片区教育教学研讨活动;
4.每年至少要承担一个校级以上课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教育教学实际问题;
5.每年至少要与两名教师开展师徒结对活动,有具体的师徒结对方案和活动记录;
6、每年研读一部教育教学理论著作,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教学反思或读书心得。
(二)骨干校长
热爱农村教育,爱岗敬业,关注师生发展,尊重师生人格。要深入教学一线,认真研究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的有效策略办法,积极探索农村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与创新,全面提高农村学校办学质量与水平,以推动区域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具体要求如下:
1.要有近三年的任期目标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年度管理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2.周任课时数在3节以上,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要有记录;
3.作为主要承担者,每年开展一项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管理课题研究或撰写一篇教育管理论文;
4.每年能在片区以上范围开展一次教育教学管理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5.善于学习,努力提升自我素养,每年研读两本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专著,撰写两篇教育反思或读书心得。
五、搭建平台
(一)区教师发展中心定期组织“领雁工程” 骨干教师校长后续进修学习,搭建片区、区级教学研讨或教育教学管理研讨活动平台,组织开展现场教学、经验交流、读书沙龙以及案例、专业成长故事、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等活动,开展年度先进个人评选。
(二)优先推荐“三层次”骨干教师选拔;优先推荐骨干教师校长到国内知名大学和中小学培训进修;优先推荐骨干教师校长到基层挂职锻炼。
(三)各中小学要安排 “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后续培养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培训学习、进修、学术交流和硕士研究生培养等。
六、考核细则(见附件2和附件3)
七、考核办法
(一)对“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每学年度组织一次考核管理评估工作,考核时间从2010学年开始,至2012学年结束。考核采取自评、学校复评、区教育局考评的形式进行。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首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校“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考核工作。区教育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的“领雁工程” 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后续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全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后续管理指导、评估考核工作。
(二)学员建立个人成长档案袋,先进行自评。每学年结束前,由已结业的学员本人根据《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培训后续管理考核细则》(附件2)或《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校长培训后续管理考核细则》(附件3),认真填写《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培训后续管理考核表》(附件4)或《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校长培训后续管理考核表》(附件5)(一式三份)进行自评,根据自评情况打出自评考核得分,并按考核内容顺序装订好有关证明材料,上交到校考核工作小组。学校根据学员自评和证明材料进行考核,确定校评得分,并进行一周的公示。公示结束后,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到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后续管理考核办公室(区教师发展中心301室,联系电话:86868001),由区教师发展中心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领雁工程” 骨干教师校长进行考核。考核等第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附件 :
1. 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校长培训名单
2.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培训后续管理考核细则
3.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校长培训后续管理考核细则
4.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教师培训后续管理考核表
5.龙湾区“领雁工程”骨干校长培训后续管理考核表
主题词:领雁工程 后续管理 实施方案 考核细则 通知
抄送:市教师教育办公室,市教师教育院,区委办,区府办,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