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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龙教办计函〔2010〕26号
通 知
各教育学区、中小学、幼儿园:
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是反映区域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数据,也是制定教育规划和教育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为做好今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依法统计,遵守有关法律,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要严格执行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制度,加强统计数据的审核工作,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的准确。要坚持汇总前审检,汇总后复核,做到表内、表间数据关系的平衡,相关指标要与上年报表数据进行比较,及时查明数据变化原因。要做好各类纸质文档、电子数据的存档工作,确保存档数据与上报数据的一致性。
二、各校要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进一步加强事业统计队伍建设,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并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要不断改善统计工作手段,积极配备统计人员专用电脑。要明确负责事业统计的分管校级领导,做好协调统筹工作。学校的事业统计工作由学校教务处、教科室、总务处和办公室等相关处室共同完成。
三、各教育学区统计人员将数据上报时要同局教育科相关人员核对数据,确保上报的数据口径一致,准确无误。
四、教育统计报表软件可登录“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下载。
五、数据上报要求:学校将电子数据及打印文本材料一份(负责人签字、盖公章),于9月21日前上报所属教育学区,各教育学区于9月2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数据汇总报局计财科。
附件:龙湾区事业统计学校代码表
二○一○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教育统计 事业发展 年度报表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