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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龙教党〔2010〕18号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委员会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龙湾区教育系统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龙湾区教育系统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委员会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2010年6月24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考核评分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区纪委。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6月24日印发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系统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单位: (盖章)自评分 : 考核分:
项目 | 序 号 | 责 任 内 容 | 标准分 | 评 分 标 准 (标准分扣完为止) | 自评分 | 考核分 |
(一)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30分) | 1 | 开展“转作风优环境提效能促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 3 | 未抓好工作落实的,每少一项扣1分。 | ||
2 | 推行“一线工作法”, 着力破解在作风建设年“走进矛盾,合力化解”集中攻坚活动中分解到的难题。 | 6 | 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酌情扣2-6分。 | |||
3 | 整治庸懒散恶习,严格执行庸懒散“六个一律”规定,促进机关作风再转变。 | 8 | 每发现一例违反规定的,扣3分。 | |||
4 | 执行《关于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经费支出的通知》,打造节约型机关。 | 4 | 发现接待费总额控制数等公务经费失管失控的,扣4分。 | |||
5 |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打造“阳光单位”。 | 4 | (1)公开内容不齐全的,扣2分。 (2)未按规定程序公开的,扣2分。 | |||
6 | 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庆典、检查和评议达标表彰活动,落实“取消、暂停、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有关规定。 | 5 | 违反规定的,每例扣5分。 | |||
(二)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50分) | 7 | 制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党政领导班子全年不少于2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 3 | (1)没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要点的,扣2分。 (2)专题研究会议少一次的,扣1分;记录不清的,扣1分。 | ||
8 | 领导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对责任范围内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措施具体,落实到位。 | 4 | (1)没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扣2分。 (2)班子成员对责任分工不明确,扣2分。 (3)抓落实措施不具体的,扣1分。 | |||
9 | 按要求配备纪检监察干部,负责落实日常工作 | 2 | (1)纪检监察人员未配备的扣 1分 (2)未及时落实纪检监察布置任务的扣2分。 | |||
10 | 落实责任制整改措施,自觉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 2 | 未落实责任制整改意见的,扣2分。 | |||
11 | 一把手亲自上党风廉政课不少于1次。积极完成上级部署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宣教活动。 | 4 | (1)违反“收支两条线”和政府采购规定的,每例扣2分。 (2)建设工程不按规定进入市场招投标的或没进行标后监管的,每例扣2分。 | |||
12 |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加强对政府性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的监督。 | 4 | (1)违反“收支两条线”和政府采购规定的,每例扣2分。 (2)建设工程不按规定进入市场招投标的或没进行标后监管的,每例扣2分。 | |||
13 | 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大力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干部提拔任用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 3 | 未经“一票否决制”等违规选人用人的,每例扣3分。 | |||
14 | 做好信访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及时批转查办,对重要线索或大案要案要提出具体查办意见,对上级批办的重要信访件,要及时安排查处,按时报结。支持纪检监督等执纪执法机关办案工作。 | 3 | (1)不及时批办,无特殊理由不按期报结或扣压、隐匿举报材料半年以上的,每例扣2分。 (2)不重视、不支持办案工作的扣1分 | |||
(二)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50分) | 15 | 坚决执行上级作出的纠正不正之风的决定和指示;制止不正之风工作要有明确的要求,部署周密,措施得力,效果明确。 | 6 | (1)对行风建设不重视、不部署、无措施的扣2分。 (2)出现严重不正之风,造成不良影响或被有关部门抽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扣2分。 (3)若有教职员工违反效能建设的行为,扣2分。 (4)教职员工乱办班,乱带生,乱收费的,扣2分 | ||
16 | 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工作人员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抄告制度。 | 5 | (1)酒驾每处理一例,扣2分。 (2)醉驾每处理一例,扣3分。 | |||
17 | 认真执行党员干部禁赌规定,深入开展禁赌等有关专项治理工作。 | 3 | (1)党员干部赌博被查处的,每例扣1分。 (2)班子成员赌博被查处的,每例扣2分。 | |||
18 | 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落实工作日中餐禁酒令,坚决制止用公款进行高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 | 3 | (1)超标准接待、异地接待、相互宴请的,每例扣2分。 (2)公务接待费不按季公开的,每次扣1分。 (3)违反中餐禁酒制度的,每例扣2分。 | |||
19 | 严格执行中办、国办《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及有关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的规定,制止用公款或接受私人、企业出资安排的外出旅游活动。 | 3 | (1)用公费旅游或接受企业出资安排旅游的,每例扣2分。 (2)未经批准活动的,每例扣2分。 (3)超范围(时限、金额、人数)活动的,每例扣1分。 | |||
20 | 严格按规定配备、更换公用车辆。严格执行公车管理“三统一、两定点”有效制止公车私用行为。 | 3 | (1)违规购置、更新公用车辆的,每例扣3分。 (2)公车私用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的,每例扣2分。 (3)被上级机关检查发现违规使用车辆的,每例扣2分。 (4)不执行公车管理其他有关规定的,每例扣1分。 | |||
(三)完成局机关部门的有关工作任务(20) | 21 | 认真开展局机关部门布置的各类活动,按时上交各类总结材料。 | 6 | (1)开展活动不及时,走过场的扣3分。 (2)不及时上报活动情况等有关总结材料的每一例扣1分。 (3)未上报纪检信息扣2分。 | ||
22 | 认真执行有关收费政策,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及教育收费各项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继续实行教育收费管理责任制,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 6 | (1)有关收费未公示的扣2分 (2)不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的扣2分 (3)不落实有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相关政策的扣2分 | |||
23 |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更新师德观念、规范师德行为、提升师德水平。 | 8 | (1)教师职业道德的考核不健全的扣2分 (2)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扣2分 (3)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的扣2分 (4)学生中有重大事件发生,教师不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
备注:1、考核分为: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至89分的为合格,70至79分的为基本合格,69分以下的
为不合格。
2、各校在年底前先进行自评、自查,局纪委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