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区土地管理工作,增强国土资源保护和保障能力,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龙湾区国土资源工作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例会内容
1.“转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工作;
2.国土资源(土地和矿政)执法监察工作;
3.用地报批工作;
4.异地占补指标调剂和耕地垦造工作;
5.第二次城镇土地调查工作;
6.其他涉土、涉矿重要工作。
二、例会人员
会议由区长或分管副区长召集召开,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镇(街道、工业园区、指挥部)及有关部门视情列席会议。
三、例会时间
例会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由召集人提议,随时召开。
四、例会规则
1.区国土资源分局协助区政府办公室拟订会议安排,包括议题、时间、内容和参加人员,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2.会议议定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由相关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并在下次国土资源工作例会上汇报贯彻落实情况。区考绩办负责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国土 工作制度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