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供销联社,区海涂围垦工程建设指挥部:
为做好农业方面的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推荐评选工作,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2010年区级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温龙委办发[2011]3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名额和范围
(一)推荐评选名额:
各镇(街道)、区农办、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供销联社、区海涂围垦工程建设指挥部推荐农业方面的区级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各1名。
(二)评选范围:
1、区级劳动模范的评选范围:自2009年以来,在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种田大户、养殖大户。
2、区级模范集体的评选范围: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3、已获得区级劳动模范、区级模范集体称号的个人和集体不参加评选(详见附4)。
4、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违反计划生育国策,发生交通、火灾等重大事故,发生重大环保污染事故、重大治安事件、刑事案件的单位和责任人,不得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区级劳动模范:
1、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出色完成生产任务,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在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等方面,为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
3、农业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
(二)区级模范集体:
内部建设成绩突出,思想政治工作成效显著,领导班子身体力行、公正廉洁,内部成员团结合作,艰苦创业,在全区、全市、全省、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为推动本行业、本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评选要求和办法
(一)各镇(街道)、区农口各单位在推荐区级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和一线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真正评选出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社会公认的个人和集体。
(二)区级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的评选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要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平衡、比较。推荐对象事迹简明表于
联系电话(传真):86968037
电子邮箱:lwnbwyz@163.com
附:1、龙湾区2009-2010年度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龙湾区2009-2010年度劳动模范推荐对象事迹简明表
3、龙湾区2009-2010年度模范集体推荐对象事迹简明表
4、龙湾区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名单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农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