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现将市委 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温州晚报《关于开展温州市首届“十大幸福村庄”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评选对象、评选条件,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村庄(名额不限),于2011年3月10日前将《温州市首届“十大幸福村庄”推荐表》报送到区委农办(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1221室),同时发送电子稿。
联系电话、传真:86968037
电子邮箱:lwnbwyz@163.com
附1:关于开展温州市首届“十大幸福村庄”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1年3月7日
附1
关于开展温州市首届“十大幸福村庄”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推动我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市农村工作办公室和温州晚报决定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温州市首届“十大幸福村庄”评选活动。本次活动由浙江省信用社联合社温州办事处、温州市场营销协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五个方面过硬的村庄:即经济支撑度、民生满足度、精神文明度、生态文明度、综合荣誉度均高。
二、评选条件:
1、基层组织建设好,党员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村庄经济发达:乡村产业创新,特色农业成效显著,土地得到合理利用,乡村科技发展水平在全市领先。
3、民生满足度高:村民住房、安全、医疗、养老、基层民主、就业、教育有保障。
4、精神文明创建富有成效:村民邻里和谐、家庭和睦;文化娱乐休闲场齐全,利用率高;重视文化建设,地域文化得到充分弘扬;村落环境卫生好;村民法制观念强,遵纪守法、民风纯朴;村民热爱自己的家乡,在外创业者、成功人士能够做到投资家乡、回报家乡。
5、村庄生态优良:村里空气质量好,水体质量合格,有完整的植被体系,田园自然风光美丽,环保节能低碳。
6、社会美誉度高:村里的特色品牌突出,远近声誉俱佳,经常受媒体关注报道,社会公众口碑好。
三、评选程序:
1、推荐:
(1)组织推荐:可由负责农村工作的部门,县、乡政府,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推荐。
(2)自荐:村委会自认为符合评选条件的可直接申报。
2、初定:评委会对推荐申报的对象根据评选条件予以审核,筛选出20个候选村庄。
3、公示评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20个候选村庄在温州晚报上予以公示,并公开投票选出“十大幸福村庄”。投票以专家领导投票和读者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家领导由主办单位聘请,投票占分值的50%;读者剪报及网络、短信投票占50%。
4、表彰:2011年3月18日举行“十大幸福村庄”颁奖晚会暨浙江省信用社联合社温州办事处存贷款超过1000亿庆典活动,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在媒体上宣传报道获奖村庄的事迹。排名第一的村,将推荐参选“中国幸福村庄”。
四、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从2011年3月5日开始2011年3月13日结束。推荐截止时间3月11日。
五、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温州市首届“十大幸福村庄”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
主 任 江海滨(市委副秘书长、市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黄建省(温州晚报总编辑)
吴国钏(市农办副调研员)
屠双燕(浙江省信用社联合社温州办事处主任)
郑元豹(温州市场营销协会会长)
成 员 林绳权(市农办社会发展处处长)
郑雪君(温州晚报副总编)
陈国敏(浙江省信用社联合社温州办事处综合科副科长)
董明芳(温州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温州晚报,黄建省兼任办公室主任,林绳权、郑雪君为副主任。
温州市首届“十大幸福村庄”推荐表
村 名 | 所属县(市、区)、乡镇 | ||||||
村支书姓名 | 村 委 会 主任姓名 | ||||||
曾获荣誉 | |||||||
联系人姓名 | 手 机 号 | ||||||
通讯地址 | |||||||
推 荐 理 由 | 可附页 推荐单位(盖章) | ||||||
评 委 会 审批意见 | 市农办 | 温州晚报 | 省信用联社 温州办事处 | 市场营销协会 |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主题词: “十大”幸福村庄 评选 转发 通知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1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