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和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作,合力推进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和谐有序发展,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龙湾区2011年“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近年来一直关心和支持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我区各街道(含村、居委会)、部门(除教育系统外)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可参加尊师重教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评选。
二、评选名额
尊师重教先进集体10名、先进个人2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重视、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积极宣传办好教育的重大意义,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办学,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优惠政策;
2.在尊师重教,积极筹措经费,加大教育投入,提高教师待遇,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良好风尚等方面成绩突出;
3.在关心教师生活和健康,解决教师住房、医疗、工资待遇,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落实优惠政策及解决教师子女就业等方面做出贡献。
(二)先进个人
1.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在促进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良好风尚方面事迹突出;
2.为发展教育事业积极献计献策,尊重知识,尊重教师,在筹措教育资金、捐资助学、支持教育教学改革、为教师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等方面事迹突出。
四、评选方式和上报时间
评选以各街道、部门自荐和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街道、单位限推荐1名对象作为先进个人候选人。参评对象要如实填写《龙湾区“尊师重教”先进集体申报表》、《龙湾区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申报表》,于6月28日前送交区教育局政工科416室(联系人:邵香莲,联系电话:86354435,13656778377),再由区教育局报区人民政府联评确定。
五、表彰奖励
教师节期间区人民政府对评出的“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六、评选要求
各街道、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1.龙湾区2011年“尊师重教”先进集体申报表
2.龙湾区2011年“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龙湾区2011年“尊师重教”先进集体申报表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
详细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 机 | |||
主要事迹(由申报单位填写) | (公章) 年 月 日 | ||||
区政府 联评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龙湾区2011年“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联系电话 | 邮 编 | |||||
工作单位 |
| 现任职务 |
| ||||
主要事迹(由推荐单位填写) | (公章) 年 月 日 | ||||||
单位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区政府 联评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主题词:教育 表彰 活动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