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龙教请〔2011〕10号 签发人:陈建淼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关于要求重新核定龙湾区中小学编制的请示
龙湾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为了切实加强我区中小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和教职工队伍建设,保证基础教育的基本需要和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厅字〔2002〕7号)和《浙江省贯彻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4〕22号)及区政府教育协调会议精神,要求重新核定龙湾区中小学、幼儿园编制(具体见附件)。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附件:1.温州市龙湾区高中编制一览表
2.温州市龙湾区初中编制一览表
3.温州市龙湾区小学编制一览表
4.温州市龙湾区幼儿园编制一览表
5.中小学编制年度报告表
二○
(联系人:黄崇光,电话:0577--86358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