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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龙教办勤函〔2011〕41号
关于评选2011年度龙湾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11年,我区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认真贯彻全国、省、市教育工作和教育信息化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全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广大中小学校和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评选2011年度龙湾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单位: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或学校具体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处室、教研组等集体。
先进个人:学校专兼职网络管理员、网站或计算机房管理工作人员,学校教育信息技术处主任(负责人)或学校领导。
二、推荐名额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每校各限报一个。
三、评选办法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2011年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回顾总结,并根据龙湾区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条件(附件1)进行自荐和推荐。被推荐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填写推荐表(附件2、附件3),对照评比条件认真撰写先进事迹,加盖公章,于12月20日之前上报送龙湾区教育信息中心。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联系人:吴小乐,联系电话:86382585。
区教育局将根据学校自荐和推荐情况,结合各校平时工作成绩,联评产生本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附件1.龙湾区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2.龙湾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3.龙湾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评选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市电教馆(教育信息中心),区府办。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13日印发
附件1:
龙湾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评比条件
随着教育工作的整体推进,各校信息技术教育的迅速发展和现代教育技术的普遍应用,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为表彰先进、推广经验,特制定龙湾区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条件如下:
一、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评比条件
1. 应建有功能较强,教育资源较为丰富,保证正常运行的教育网站,并与龙湾教育网、省(市)教育网站链接。网站应具有发布信息、开展教学活动、管理学校教育工作以及共享教育教学资源等多种功能。网站应保证信息安全,近五年无网络安全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