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监察大队: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通知》(安委办〔2011〕26号)和温州市安监局《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温安监管〔2011〕132号)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及加油站;
3、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环节。着重围绕以下内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以及审查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
2.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情况;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符合性;项目的试生产方案备案和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竣工验收情况。
3.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主要设备、重要机组、高温油泵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和检维修情况,检修复产热紧措施落实情况;仪表联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仪表完好和联锁自动保护仪表投用情况、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完善和投用情况、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表的投用、完好以及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情况。
4.检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起重、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即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5.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6.防雷电、防汛、防台风、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7.企业厂区内外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8.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情况。
9.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是否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和操作规程、工艺技术管理、巡回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10.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取证情况;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11.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可操作性以及演练情况,应急器材配备情况,与当地大型企业、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合作关系情况。
12.重大危险源单位是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责任,重大危险源单位至少每半年向所在地安监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