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遏制非法企业死灰复燃,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暨打击非法窝点遏制污染转移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方式
(一)区政府统一领导联合打击行动。
(二)各街道组织辖区打击行动,时间、方案由各街道办事处确定。
(三)环保部门单独组织小规模打击行动,主要针对死灰复燃严重、游击型非法企业。
(四)环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拆违美化推进“六城联创”专项行动、无证无照整治疏导规范深化年活动等载体有机结合,形成强大执法态势。
二、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2年6月初开始,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调查部署阶段(2012年6月上旬)。区政府召开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六大行业”综合整治提升,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的企业监管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等问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1〕107号)的文件,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思路,全面推进电镀、制革、化工、印染、造纸、合成革等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街道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工作时间、目标和任务。
(二)打击取缔阶段(2012年6月中旬至10月)。由各街道分别组织专项行动,对小电镀、小制革、非法化工原料桶清洗点、小熔炼、非法拉丝拉管、塑料洗涤、发黑等非法生产窝点实施精确打击。有关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参与;要在加强日常打击取缔的基础上,采取断电、断水、查封生产设备、依法暂扣物品等措施对非法生产窝点予以取缔关闭。各街道要加密随机回访频次,防止死灰复燃。同时,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打非的力度、效果等情况。
(三)巩固总结阶段(2012年11月至12月)。各街道、各部门要认真总结集中专项行动的经验,并转入长效管理。12月5日前,各单位将2012年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情况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报送区生态办。(联系人:张宣讯,联系电话:13857791222(678222),传真:85980281,电子邮箱:xyfme@qq.com)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