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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区政务信息工作计分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务信息评分标准,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信息服务,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全区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分范围

  (一)区政府办公室各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

  (二)经区政府办公室编辑、完善后上报市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的信息;

  (三)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刊物采用的信息。

  二、考核计分办法

  (一)各街道、各部门的信息来稿被区政府办公室采用或综合转报后被各级信息刊物采用后计分。信息得分采取累计办法,即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刊物分别采用或经领导批示的,按标准给予累计计分。

  (二)实行信息加、减分制度。根据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信息约稿完成情况,在年度考核时视情予以加分;对迟报、错报、漏报、瞒报信息的有关责任单位,予以扣分,具体见考核计分标准。

  三、考核达标分数

  具体见附件1。

  四、考核计分标准

  具体见附件2。

  五、考核评比办法

  (一)信息考核采取稿费制度,各街道、部门完成年度考核分的,按全分值(考核分+超额分)支付相应稿酬,每得一分,计5元;若各街道、部门没完成年度任务考核分的,不发稿酬。同时,按照各街道、部门年终得分情况,经综合评定,评选出全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一、二、三等奖(集体)(参评单位必须要完成年度考核分);

  (二)信息采用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三)一年中因突发性事件、重大信息迟报、漏报、瞒报或信息失实造成严重影响并被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批评或区领导批评的,一律不发当年稿酬,不评选年度先进。

  附件:1.考核达标分数

  2.全区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计分标准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附件1

考核任务分数

考核分

考核分

永中街道

60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60

蒲州街道

60

区审计局

30

永兴街道

60

区统计局

80

海滨街道

60

区环境保护局

80

状元街道

60

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60

瑶溪街道

60

区体育局

30

区公安分局

80

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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