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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

 

 

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105号)和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温安监管〔2012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我区范围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力争建立规范化的安全文化建设模式,在全区形成一批示范企业,树立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组织实施

(一)实施程序。企业自评后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组织推荐,区安监局组织复评确定为区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市安监局组织评审、抽检、审定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1.参加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企业为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企业根据《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标准(试行)》(附件3)进行自评,达到“基本条件”且自评不低于60分(含)的,填写《龙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附件1),并撰写3000字左右能够集中反映企业核心价值观、安全理念、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历程及成效的书面材料,提供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经所在街道推荐后,于921前上报到区安监局。

2.区安监局对辖区内上报的参评企业进行现场审核、复评。对于通过复评合格的企业在区安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由区安监局命名授牌,在全区通报表彰。对复评结果为优秀的企业,1031前将由区安监局推荐上报到市安监局参加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评选活动。

()动态管理。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原则上每年考评一次,区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期满进行复审。期间示范企业若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示范企业资格自动取消。企业在三年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提出复审申请,由区安监局进行复审,复审材料不及时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区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

(三)创建数量。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要求,永中街道至少创建2家,蒲州街道、海滨街道、永兴街道、状元街道、瑶溪街道各至少创建1家。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领导,区安监局成立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对符合条件的示范企业进行审核和推荐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广泛发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6月底前,各街道办事处要确定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单位,并将创建单位名单报送到区安监局办公室。

2、严格标准,注重实效。抓好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特别要把好审核、推荐关,严格标准,确保推荐上报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在本地本行业(领域)具有先进性、示范性。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创建活动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龙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

2、《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

3、《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标准(试行)》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安全文化 示范企业 创建活动 通知

抄送:市安委办,区府办。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5月30印发


附件1

 

 

 

 

龙湾区安全文化建设

示范企业

 

 

申请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温州市龙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申请单位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

□国有  □集体  □民营(含私营)   □合资  □外资(含外资控股)  □其他

员工总数

安全管

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

法定代表

 

 

 

 

 

 

 

 

 

 

 

 

   

 

本企业安全生产职能部门:

企业基本情况(可另附材料)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情况(可另附材料)

 

 

 

 

 

 

 

 

企业自评得分:

企业自评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名)

(推荐单位盖章)

       

区安监局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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