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合成革溶剂回收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企业安全许可工作的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10〕202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温安委〔2011〕1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力推进
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合成革溶剂回收系统安全管理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便函〔2011〕255号)精神,相关企业最迟不得迟于
由于我区合成革溶剂回收企业大多数建立时间较早,内外部安全间距不足,存在较大隐患,整改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各企业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克服模糊认识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安全许可工作的要求,加大安全投入,加强整治力度,加快整改速度,务必于
二、周密部署,稳步实施
为确保各企业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