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现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爱卫会关于温州市区开展省级灭鼠先进城区达标复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0〕8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九月二日
温政办〔2010〕82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爱卫会关于温州市区开展省级灭鼠
先进城区达标复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鹿城、龙湾、瓯海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市爱卫会关于《温州市区开展省级灭鼠先进城区达标复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温州市区开展省级灭鼠先进城区
达标复查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群众性灭鼠活动,巩固“灭鼠先进城区”成果,旨在进一步改善城乡卫生环境,除害防病,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了提高灭鼠效果,确保市区鼠密度达到国家标准,迎接省级“灭鼠先进城区”的复查考核验收,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任务和目标
动员全社会对鼠类可能藏匿的场所进行卫生清理,投放鼠药和完善防鼠设施,彻底治理鼠类生存及繁殖场所,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的科学防治,有效控制鼠密度,通过省爱卫会“灭鼠先进城区”复查考核验收,深化省级卫生城市创建质量,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开展,进一步改善市民生活环境。
二、灭鼠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
1.鹿城区:黎明、洪殿、蒲鞋市、江滨、南门、五马、水心、莲池、广化、南浦、绣山、黄龙街道,南郊乡,双屿镇。
2.瓯海区:景山、梧田、新桥街道。
3.龙湾区:蒲州、永中街道,状元镇,温州工业园区。
4.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凡在上述范围内的所有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居民区等场所(包括辖区内的河道、公园、水沟、绿化带、菜地、果园等)均要开展灭鼠活动,尤其要抓好城乡结合部的灭鼠工作。根据鼠类活动生态特征,为确保上述区域的灭鼠效果,以上述区域边界外延500米设立防护带,即城乡结合部周围村庄的住宅区及外环境(包括稻田、灌溉沟渠、池塘、菜地、果园等)。
(二)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
1.重点单位:农贸市场、饭店宾馆、饮食店、副食品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厂、粮库(站、店)、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垃圾中转站、废旧品收购站(点)、医院、机场、港口、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
2.重点部位:厨房、库房(如门、窗、下水道、通风口等);建筑工地(包括拆迁工地、闲置地)、垃圾收集点、公园、动物园、绿地、河流湖泊沿岸、堤坝渠壁、铁道两侧、学校、单位院内、住宅区等外环境。
三、复查验收标准
复查验收按照全国爱卫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
(一)考核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验收办法。
1.粉块法检查。
共布放粉块400块,其中抽20个重点单位布260块,10个一般单位布140块。
2.鼠迹法检查。
(1)室内鼠迹检查。检查2000间房间(15平方米折算为一间,以实际查到的面积计算间数,下同)。其中重点单位占60%,一般单位占40%。
(2)外环境鼠迹检查。检查城区内的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公园、动物园、绿地、河流湖泊沿岸、堤坝渠壁、铁道两侧、学校、单位院内、住宅间空地等累计2000延长米外环境中的鼠迹(包括鼠洞、鼠粪、鼠咬痕及鼠道),每检查点不少于50延长米。
3.防鼠设施检查。检查重点单位场所的门、窗、下水道(地沟)及通风口等处防鼠设施状况。
四、活动安排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0年7月份)。做好市区鼠情的调查摸底,调整充实灭鼠指挥机构及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制订灭鼠达标复查活动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开展灭鼠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组织统一采购灭鼠药械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8月至9月中旬)。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完善防鼠设施,组织统一投药。发动群众及时清理死鼠,清除鼠迹,搞好室内外卫生,特别要根据鼠情调查,对鼠害严重的单位、居民区重点进行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防鼠设施到位率、合格率达100%。市区统一实施灭鼠投药,由灭鼠员严格按技术要求分片包干,做到投药的覆盖率、到位率和保留率均达100%。
(三)巩固补漏阶段(2010年9月下旬)。组织开展自查验收,落实整改。先由各单位、居民区自测灭后鼠密度,再由各区(包括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进行自查验收,并将自查结果、工作总结和巩固措施报市爱卫会办公室。市爱卫会根据各区上报情况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对各区进行抽查验收,并进一步落实巩固措施。根据自查情况,在市区进行第二次统一灭鼠投药,特别要强化第一次投药后鼠密度仍然较高的单位、场所的灭鼠工作。
(四)考核迎检阶段(2010年10月份至考核结束)。巩固灭鼠成果,整理汇总资料,迎接省爱卫会的复查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市爱卫会要加强对这次灭鼠达标复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要确定1名负责人负责灭鼠达标复查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灭鼠工作。此次灭鼠达标复查活动要做到“三包”(系统包单位、街道包社区、社区包居民)、“四定”(定人员、定任务、定指标、定时间)、“五统一”(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培训、统一时间、统一药物)。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对没有认真实施灭鼠巩固工作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补灭。灭鼠经费应按国家、集体、个人“三个一点”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予以筹集,做到专款专用。
(二)强化检查督促,确保成效。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条负责,单位(居民区、物业公司)包干”的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此次灭鼠巩固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辖区内的调查摸底、宣传动员、计划实施、培训考核、监督检查及组织协调工作。市政园林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公共绿地、公园、市政管线、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垃圾中转站和公厕的灭鼠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检查督促本系统各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的灭鼠工作。建设部门负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工地的灭鼠工作。国土资源、规划部门负责检查督促产权单位落实闲置空地的灭鼠工作。交通部门负责检查督促车站、机场、码头等单位及其交通工具的灭鼠工作。市温瑞塘河管委会、农林水利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市区内河堤岸的灭鼠工作。广电、通信单位负责做好各自广播电视、通讯光(电)缆的防鼠工作。质监部门负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单位的灭鼠工作。工商部门负责检查督促集贸市场、食品流通单位的灭鼠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学校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业的灭鼠工作,疾病预防机构负责鼠密度监测和灭鼠技术的指导,医疗机构做好鼠药误食中毒急救工作。农业部门做好禽兽中毒治疗工作。
(三)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纸、黑板报、宣传画廊等宣传工具,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宣传灭鼠的意义、方法、步骤、标准及要求,使灭鼠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更多的单位和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灭鼠活动。要教育广大群众科学选用灭鼠药械,严禁使用剧毒鼠药,确保灭鼠活动的安全。
主题词:卫生 防疫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
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