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纪〔2012〕12号文件精神,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规范生活补贴标准同步调整,现将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不分类别、职级,其规范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660元,自2012年1月起执行。调整后各类别、各职级新标准见附表1、附表4。
二、《2012年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规范生活补贴审核表》由我局统一打印。审核表分发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核对、盖章,于5月15日前报我局审核盖章,机关退休人员于6月份开始按新标准统一发放,事业退休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在计算机系统中录入调整后,于5月份开始按新标准统一发放。
三、机关退休人员6月份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5月份前的退休费增加额予以补发。请各单位填写《2012年温州市龙湾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规范生活补贴花名册》(附表2)一式四份,报我局、区财政局审核后,机关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补发,事业退休人员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