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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龙湾区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验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龙湾区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验收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区合成革行业如期完成整治验收,根据《温州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龙湾区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验收规程》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环境容量为基础,以整治规划为导向,以整治标准为标杆,以整治验收为契机,全面巩固提升合成革行业整治水平,加快推进合成革产业转型升级,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按照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验收要求,针对我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实行全面动员、全面部署,举全区之力,切实抓好整改、巩固和提高,确保2009年底前顺利通过整治验收。

  (二)重点任务:

  1.确保大气特征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其余各项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基本消除机场大道沿线、温州工业园区等区域的恶臭现象。

2.所有合成革企业废水、废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3.基本完成合成革固废处置中心二期工程建设,所有合成革固废(残液)得到妥善处置。

4.公众满意度调查满意率在50%以上。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阶段(10月25日—10月31日)。

  1.制定工作方案。制定龙湾区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验收工作方案。

  2.召开动员大会。区政府组织召开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验收攻坚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任务,落实挂钩联系制度。

  3.加强舆论宣传。区新闻中心、各挂钩联系单位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分阶段、有重点地组织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

  1.全面开展自查。各合成革企业要严格对照龙湾区合成革企业整治8条基本标准(见附件1)开展自查,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温州合成革商会要充分发挥环保工作自查自纠宣传队的积极作用,指导、督促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温州工业园区要加快做好园区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2.狠抓整改落实。各挂钩联系单位对辖区内各企业整改情况要及时进行巡查,督促完成监测补测;指导各企业按照验收标准和档案资料要求初步建立验收台帐;区环保局对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3.开展经验交流。注重培植典型,确定整治样板企业(温州工业园区5家、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1家、区标准厂房建设指挥部1家、永中街道3家、海滨街道3家、永兴街道1家、瑶溪镇1家、沙城镇1家),组织有关企业开展工作现场交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并做好典型材料提炼、汇总。

  第三阶段:检查督办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

  1.模拟验收。区环保局牵头,挂钩联系单位配合,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模拟验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对污染整治验收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查。

  2.跟踪督办。区监察局对各挂钩联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各挂钩联系单位对需进一步整改的企业进行跟踪督办。

  3.申请验收。区环保局牵头,各挂钩联系单位配合,积极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完成各类指标数据的整理和资料的汇编工作,并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区新闻中心、各挂钩联系单位进行舆论引导,各企业加强宣传,在全区上下形成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第四阶段:满意度调查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

  根据企业自查、整改、督办等阶段工作情况,面向社会各界开展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满意度调查,针对存在问题,做好查漏补缺。

  第五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验收前)。

  1.集中精力抓好各项指标的巩固提高工作。

  2.整理完善各项验收档案资料,并做好验收检查的全部准备工作。

  3.根据要求确定检查线路,做好验收检查工作。

  四、措施保障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必须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本方案和工作计划要求,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把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验收作为年内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好。

  (二)全面落实,突出重点。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临战”状态组织开展对辖区内企业的整治工作。对未达标企业逐个进行排查,逐项进行整改,重点抓好督办企业的整改和环境超标点位周边企业的巡查。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保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以严管促整治,以严管促“摘帽”。采用常规监管和科技监管相结合方式,特别是加强夜间和双休日的突击检查,充分发挥“四位一体”在线监控作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排污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从重从严处理。

  (四)落实责任,奖惩分明。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挂钩联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要落实辖区整治验收工作责任,实行包干负责。验收结束后,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或工作不落实,影响整治验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龙湾区合成革企业污染整治基本标准

  2.龙湾区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验收克难攻坚工作任务表


  附件1

龙湾区合成革企业污染整治基本标准

序号

项  目

要        求

1

废水治理

  (1)治理设施处理能力满足生产需要,采用生化工艺进行处理,反应时间保证60小时以上,自动化控制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

  (2)废水与雨水分流,各股废水要有明确的收集途径,收集系统采用明沟(上面盖板),集水池留有检查口,便于检查。

  (3)建设规范化排放口,安装排放标志牌,一个企业只能留有一个排放口。

2

废气治理

  (1)生产线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全封闭,建立单独的工人操作间,使之与涂台等生产线封闭系统相分离,工作口采用上下移动罩,安装新鲜空气补给和废气收集系统;后处理工序、PVC生产线进行封闭,废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生产废气的捕集、回收率分别在90%和95%以上。

  (2)设立独立的配料间,配料间内保持负压状态,拌料等产生废气工序须按规定要求布置废气收集系统,必须采用全封闭的浆料桶或采用管道输送方式进行输料。

  (3)DMF、二甲胺、二辛酯等废气必须收集,经处理达到有关规定要求后排放。

3

危险废物处理

  (1)建立专用危险废物贮存堆场,设置危险废物标志牌,对固废(残液)进行全封闭包装,做好各种防护措施。

  (2)固废(残液)必须按规定委托具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及时进行收集、处置,转移计划报批、转移联单记录完整规范。

4

厂容厂貌

  (1)厂门整洁,有明显的厂牌、厂区平面布置图和污染治理流程示意图等。

  (2)厂区墙壁、地面干净整洁,除水鞣车间外,其他地面不得有积水。

  (3)原材料、产品、设备等各种物品堆放有序,各种设备、设施干净整洁,保证通道畅通,治理设施周边通道不小于1.2m。

  (4)生产车间整洁有序,符合有关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水鞣车间地面要经防渗处理,不得渗漏、外溢。

  (5)设立规范的化工原料桶、浆料桶和固定的清洗场所(或委托具备清洗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水统一纳入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废渣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

5

规章制度

  (1)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包括奖惩制度),设立环保机构,治理设施有专人负责,并持证上岗。

  (2)完善污染治理设施操作规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污染设施定期维护制度,落实错时精馏制度。

6

运行记录

  对废水、废气、固废处置运行情况和设施维护、仪表校验进行记录,要求准时、齐全,保存一年以上。

7

宣传标语

  厂区应有固定的环保宣传标语。

8

在线监控系统

  废气、废水处理系统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附件2

龙湾区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验收克难攻坚工作任务表

验收条件

存在问题

工    作    任    务

  1.确保大气特征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其余各项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基本消除机场大道沿线、温州工业园区等区域的恶臭现象。

  1.湿法生产线DMF回收装置运行不正常,生产废气捕集率不高。

  2.恒丰拉链环境监测点位有超标现象。

  3.温州工业园区等区域周边区域环境离要求有距离,河道黑臭范围未有明显缩小。

  4.企业环境意识相对薄弱,还存在偷漏排现象。

  一、组织动员阶段(10月25日—10月31日)。

  1.10月25日,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整治验收工作。

  2.10月31日前,区新闻中心做好宣传计划;各企业内部制作环保标志、宣传标语等,营造工作氛围。

  3.10月底,区政府组织召开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验收攻坚动员大会。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

  1.10月底前,温州工业园区启动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2.11月10日前,各企业(特别是恒丰拉链周边企业)要认真完成自查,梳理各项指标中存在的问题,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重点在废水收集、排放,生产封闭、二甲胺治理,湿法DMF回收运行等。

  3.11月15日前,各企业完成整改和整治验收资料准备,辖区内开展经验交流,总结先进典型和经验。

  三、检查督办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

  1.11月22日前,对部分企业进行模拟验收,进一步提出整改和完善意见。

  2.11月23日—11月25日,对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跟踪督办;对辖区内整治不力、问题较大的企业予以通报,并实施停产(整改)。

  3.11月25日前,完成各类指标数据的整理和资料的汇编工作,并向市政府提出申请。

  四、满意度调查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完成群众满意度调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验收前)。

  1.集中精力抓好各项指标的巩固提高工作。

   2.整理完善各项验收档案资料,并做好验收检查的全部准备工作。

  2.所有合成革企业废水、废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5.企业废气、废水收集系统不完善,部分企业排污口未接管。

  3.基本完成合成革固废处置中心二期工程建设,所有合成革固废(残液)得到妥善处置。

  6.合成革固废处置能力不足,固废(残液)存贮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4.公众满意度调查满意率在50%以上。

  7.企业环境管理方面有所放松,缺乏反复抓抓反复精神,群众满意度不高。


  主题词:环保  合成革  验收方案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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