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龙湾区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验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龙湾区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验收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区合成革行业如期完成整治验收,根据《温州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龙湾区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验收规程》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环境容量为基础,以整治规划为导向,以整治标准为标杆,以整治验收为契机,全面巩固提升合成革行业整治水平,加快推进合成革产业转型升级,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按照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验收要求,针对我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实行全面动员、全面部署,举全区之力,切实抓好整改、巩固和提高,确保2009年底前顺利通过整治验收。
(二)重点任务:
1.确保大气特征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其余各项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基本消除机场大道沿线、温州工业园区等区域的恶臭现象。
2.所有合成革企业废水、废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3.基本完成合成革固废处置中心二期工程建设,所有合成革固废(残液)得到妥善处置。
4.公众满意度调查满意率在50%以上。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阶段(10月25日—10月31日)。
1.制定工作方案。制定龙湾区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验收工作方案。
2.召开动员大会。区政府组织召开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验收攻坚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任务,落实挂钩联系制度。
3.加强舆论宣传。区新闻中心、各挂钩联系单位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分阶段、有重点地组织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
1.全面开展自查。各合成革企业要严格对照龙湾区合成革企业整治8条基本标准(见附件1)开展自查,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温州合成革商会要充分发挥环保工作自查自纠宣传队的积极作用,指导、督促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温州工业园区要加快做好园区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2.狠抓整改落实。各挂钩联系单位对辖区内各企业整改情况要及时进行巡查,督促完成监测补测;指导各企业按照验收标准和档案资料要求初步建立验收台帐;区环保局对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3.开展经验交流。注重培植典型,确定整治样板企业(温州工业园区5家、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1家、区标准厂房建设指挥部1家、永中街道3家、海滨街道3家、永兴街道1家、瑶溪镇1家、沙城镇1家),组织有关企业开展工作现场交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并做好典型材料提炼、汇总。
第三阶段:检查督办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
1.模拟验收。区环保局牵头,挂钩联系单位配合,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模拟验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对污染整治验收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审查。
2.跟踪督办。区监察局对各挂钩联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各挂钩联系单位对需进一步整改的企业进行跟踪督办。
3.申请验收。区环保局牵头,各挂钩联系单位配合,积极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完成各类指标数据的整理和资料的汇编工作,并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区新闻中心、各挂钩联系单位进行舆论引导,各企业加强宣传,在全区上下形成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第四阶段:满意度调查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
根据企业自查、整改、督办等阶段工作情况,面向社会各界开展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满意度调查,针对存在问题,做好查漏补缺。
第五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验收前)。
1.集中精力抓好各项指标的巩固提高工作。
2.整理完善各项验收档案资料,并做好验收检查的全部准备工作。
3.根据要求确定检查线路,做好验收检查工作。
四、措施保障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必须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本方案和工作计划要求,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把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验收作为年内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好。
(二)全面落实,突出重点。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临战”状态组织开展对辖区内企业的整治工作。对未达标企业逐个进行排查,逐项进行整改,重点抓好督办企业的整改和环境超标点位周边企业的巡查。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保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以严管促整治,以严管促“摘帽”。采用常规监管和科技监管相结合方式,特别是加强夜间和双休日的突击检查,充分发挥“四位一体”在线监控作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排污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从重从严处理。
(四)落实责任,奖惩分明。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挂钩联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要落实辖区整治验收工作责任,实行包干负责。验收结束后,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或工作不落实,影响整治验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龙湾区合成革企业污染整治基本标准
2.龙湾区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验收克难攻坚工作任务表
附件1
龙湾区合成革企业污染整治基本标准
序号 | 项 目 | 要 求 |
1 | 废水治理 | (1)治理设施处理能力满足生产需要,采用生化工艺进行处理,反应时间保证60小时以上,自动化控制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 (2)废水与雨水分流,各股废水要有明确的收集途径,收集系统采用明沟(上面盖板),集水池留有检查口,便于检查。 (3)建设规范化排放口,安装排放标志牌,一个企业只能留有一个排放口。 |
2 | 废气治理 | (1)生产线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全封闭,建立单独的工人操作间,使之与涂台等生产线封闭系统相分离,工作口采用上下移动罩,安装新鲜空气补给和废气收集系统;后处理工序、PVC生产线进行封闭,废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生产废气的捕集、回收率分别在90%和95%以上。 (2)设立独立的配料间,配料间内保持负压状态,拌料等产生废气工序须按规定要求布置废气收集系统,必须采用全封闭的浆料桶或采用管道输送方式进行输料。 (3)DMF、二甲胺、二辛酯等废气必须收集,经处理达到有关规定要求后排放。 |
3 | 危险废物处理 | (1)建立专用危险废物贮存堆场,设置危险废物标志牌,对固废(残液)进行全封闭包装,做好各种防护措施。 (2)固废(残液)必须按规定委托具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及时进行收集、处置,转移计划报批、转移联单记录完整规范。 |
4 | 厂容厂貌 | (1)厂门整洁,有明显的厂牌、厂区平面布置图和污染治理流程示意图等。 (2)厂区墙壁、地面干净整洁,除水鞣车间外,其他地面不得有积水。 (3)原材料、产品、设备等各种物品堆放有序,各种设备、设施干净整洁,保证通道畅通,治理设施周边通道不小于1.2m。 (4)生产车间整洁有序,符合有关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水鞣车间地面要经防渗处理,不得渗漏、外溢。 (5)设立规范的化工原料桶、浆料桶和固定的清洗场所(或委托具备清洗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水统一纳入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废渣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置。 |
5 | 规章制度 | (1)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包括奖惩制度),设立环保机构,治理设施有专人负责,并持证上岗。 (2)完善污染治理设施操作规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污染设施定期维护制度,落实错时精馏制度。 |
6 | 运行记录 | 对废水、废气、固废处置运行情况和设施维护、仪表校验进行记录,要求准时、齐全,保存一年以上。 |
7 | 宣传标语 | 厂区应有固定的环保宣传标语。 |
8 | 在线监控系统 | 废气、废水处理系统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
附件2
龙湾区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验收克难攻坚工作任务表
验收条件 | 存在问题 | 工 作 任 务 | |
1.确保大气特征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其余各项主要污染物指标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基本消除机场大道沿线、温州工业园区等区域的恶臭现象。 | 1.湿法生产线DMF回收装置运行不正常,生产废气捕集率不高。 2.恒丰拉链环境监测点位有超标现象。 3.温州工业园区等区域周边区域环境离要求有距离,河道黑臭范围未有明显缩小。 4.企业环境意识相对薄弱,还存在偷漏排现象。 | 一、组织动员阶段(10月25日—10月31日)。 1.10月25日,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整治验收工作。 2.10月31日前,区新闻中心做好宣传计划;各企业内部制作环保标志、宣传标语等,营造工作氛围。 3.10月底,区政府组织召开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验收攻坚动员大会。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 1.10月底前,温州工业园区启动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2.11月10日前,各企业(特别是恒丰拉链周边企业)要认真完成自查,梳理各项指标中存在的问题,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重点在废水收集、排放,生产封闭、二甲胺治理,湿法DMF回收运行等。 3.11月15日前,各企业完成整改和整治验收资料准备,辖区内开展经验交流,总结先进典型和经验。 三、检查督办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 1.11月22日前,对部分企业进行模拟验收,进一步提出整改和完善意见。 2.11月23日—11月25日,对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跟踪督办;对辖区内整治不力、问题较大的企业予以通报,并实施停产(整改)。 3.11月25日前,完成各类指标数据的整理和资料的汇编工作,并向市政府提出申请。 四、满意度调查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完成群众满意度调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验收前)。 1.集中精力抓好各项指标的巩固提高工作。 2.整理完善各项验收档案资料,并做好验收检查的全部准备工作。 | |
2.所有合成革企业废水、废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 5.企业废气、废水收集系统不完善,部分企业排污口未接管。 | ||
3.基本完成合成革固废处置中心二期工程建设,所有合成革固废(残液)得到妥善处置。 | 6.合成革固废处置能力不足,固废(残液)存贮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 ||
4.公众满意度调查满意率在50%以上。 | 7.企业环境管理方面有所放松,缺乏反复抓抓反复精神,群众满意度不高。 |
主题词:环保 合成革 验收方案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