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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完善基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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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代表三方对涉及劳动关系方面重大问题的沟通和协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和经营者的积极性,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08〕67号)、《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工作计划的通知》(温劳社薪〔2009〕8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重要性

  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文明的重要形式;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我国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途径,对于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组织建设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三方协调机制要在年内全部建立。三方协商机制由政府、企业代表、职工代表三方组成,并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其中,政府代表由镇(街道)、工业园区劳动保障所指派,职工代表由镇(街道)、工业园区工会组织指派,企业代表由镇(街道)、工业园区的三会(企业家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业经济联合会)联络处确定,各方代表各为2人,并确定1人为首席代表。三方协调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三方协商的日常工作,主任由政府代表担任,副主任由工会代表和企业代表担任,办公室设在镇(街道)、工业园区劳动保障所。

  按照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关于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和规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与发展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务必于2009年12月10日前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情况及三方协调机制成员名单报送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劳动局),联系人:林臻,联系电话:86922805。

  三、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原则

  1.合法、公正、及时原则。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议定的事项和程序必须合法,对劳动关系中突出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及时解决。

  2.三方相互理解、信任、支持、合作原则。以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三方开展工作的基础,在工作中要注意求同存异,协商共事,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3.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原则。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三方利益关系,既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要维护企业利益和国家的总体利益。

  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职责

  1.研究分析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劳动关系的影响,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2.通报交流各自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分析目前劳动关系状况及今后发展趋势,对劳动关系方面重大问题进行协商;

  3.对制定涉及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4.对企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劳动关系调整工作进行咨询、指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5.对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防范和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6.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

  五、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制度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为保障三方协调机制有效运作,必须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

  1.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每年召开例会两次,分别安排在年中和年末。三方首席代表应出席,与会人员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2.经一方提议,也可临时召开协调会议,临时协调会议一般由三方代表出席。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或其他部门人员出席。

  3.经协商一致的事项,可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制发文件,也可形成会议纪要,办公室人员应认真做好每次会议的记录及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保管、存档等工作。

  4.协调会议未达成一致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可以暂时休会。具体休会期限及重启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由三方商定。

  六、积极探索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方式

  1.联合调查研究,积极参与制定劳动保障法规和政策;

  2.联合发文,指导和规范劳动关系的协调和发展;

  3.联合召开会议,共同商讨、研究解决协调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4.联合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协调劳动关系业务水平;

  5.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

  6.联合开展现场办公,及时处理重大劳动争议。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三方协调机制的宣传,提高三方协调机制的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同时,要注意不断深化对三方协调机制规律的认识,为三方协调机制建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劳动  机制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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