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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城乡环境卫生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龙湾区城乡环境卫生考核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龙湾区城乡环境卫生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考评机制,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大考核检查力度,巩固环境卫生整治成果,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实行两级考核制度,区对各镇(街道)实行考核,以各镇(街道)为责任单位,考核范围为其辖区内一、二、三类主要道路。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村居、背街小巷等实行考核。

  温州工业园区、温州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区标准厂房基地参照本办法考核。

  二、考核内容

  各责任单位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制度、环卫设施、道路清扫、垃圾收集、绿化环境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由区文明办和区市政园林局牵头组织区行政执法分局等单位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明查暗访、日检查、周通报、月考核的方式进行,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突击性检查、对口检查。

  四、评分方法

  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按照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实效,每月进行考核评分,其中每月考核检查占70%(月考核也采用百分制,详见附件。各考核项目所得总分之和×70%=考核检查得分),日常检查占30%,每月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年终进行总评。年终考评时,经考核组集体研究,对投入整治力度大、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酌情加分。

  五、奖惩措施

  1.各镇(街道)每月考核综合成绩进行公布排名。对于每月考核综合成绩为第一名的,以该镇(街道)路面清扫保洁招投标月平均价格的75%予以补助,第二名为70%,按名次依次递减5%。

  2.月考核结果连续两个月排名为最后一名的镇(街道),由区主要领导对其党政一把手进行谈话。

  3.年度考核排名第一名的奖励5万元,第二至第三名的奖励3万元,第四至第六名的奖励1万元,第七至第十名不予奖励。

  4.对各工业园区考核结果予以通报,但不列入奖励补助范围。

  六、有关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考核时,对责任单位的考核要客观公正,一视同仁,杜绝人情分,同时严禁恶意扣罚行为,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2.规范检查考核。检查考核人员需严格执行检查考核程序,自觉接受监督和咨询,做到检查考核制度化、规范化,检查结果客观、公正、透明。区环境卫生考核协调小组每季视情召开例会,分析、总结检查考核情况,通报考评结果。

  附件:镇(街道)环境卫生考核标准


  附件

镇(街道)环境卫生考核标准

项目

内  容  要  求

评  分  标  准

组织制度

(14分)

  1.组织健全,责任落实,2分。

  2.村居和生态公厕有月考核记录,2分。

  3.道路清扫保洁有日检查、月考核记录,2分。

  4.配足环卫人员,工资保障达到标准,2分。

  5.开展宣传并有成效,2分。

  6.主要道路“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2分。

  7.对督办件和整改意见反馈单,及时整改,2分。

  1.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无月计划和小结,每项扣0.5分。

  2.村居和生态公厕考核记录不全,无月考核排名,无奖惩措施,问题整改不到位,每项扣0.5分;问题全部未整改,扣1分。

  3.道路清扫保洁无奖惩措施,扣0.5分;无日检查,扣1分;未落实整改,扣1分。

  4.市场化道路未按招标合同配足人员,少一人扣0.5分;村居环卫清扫工人未达到常住人口3‰,扣0.5分;环卫工人工资低于温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扣1分。

  5.宣传氛围不浓,扣0.5分;宣传成效不明显,扣0.5分;未开展宣传,扣2分。

  6.主要道路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达到85%,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7.对督办件和整改意见反馈单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反馈,扣0.5分;整改不到位,扣1分;未整改,扣2分。

道路清扫

(36分)

  1.道路达到“五无”、“五净”标准,26分。

  2.机械清扫规范,2分。

  3.道路冲洗及时,2分。

  4.道路两侧无垃圾死角,6分。

  1.零星散落以5米为单位,一次扣0.5分;连续散落超3米,扣0.5分;散落垃圾,一堆扣0.5分;袋装垃圾,一堆扣0.5分;人行道、步阶等有杂草、杂物,一次扣0.5分;污水或蚊蝇孳生地,一处扣0.5分;路面旁各五米内的垃圾堆未及时清理,每处扣0.5分;绿化带、花坛隔离护栏内外不干净,每项每处扣0.5分。

  2.机扫有垃圾、淤泥、沙石,一次扣0.5分;作业时扬尘或清扫途中垃圾散落,一次扣0.5分;机械清扫车随意倾倒、偷倒、乱倒垃圾,一次扣0.5分;随意变更机扫范围、路线、时间,一次扣0.5分。

  3.冲洗路面时路面有垃圾未及时清理,一次扣0.5分;气温在30℃以上无洒水,一次扣0.5分。

  4.道路两侧有垃圾死角,一处扣1分。

垃圾收集

(18分)

  1.保洁人员到位,2分。

  2.管理规范,10分。

  3.清运及时,6分。

  1.保洁人员作业时间不到位,一次扣0.5分。

  2.垃圾容器周围垃圾散落,一次扣0.5分;垃圾扫入花坛、绿化带、边沟、河道、下

  水道、雨水井,一次扣1分;焚烧垃圾,一处扣1分;垃圾清运不按规定作业,存

  在“滴、漏、洒”,一次扣1分。

  3.垃圾清运不及时,一处扣1分。

环卫设施

(12分)

  1.垃圾坞、果壳箱清洁齐全,9分。

  2.垃圾收集车辆清洗干净,2分。

  3.环卫工人按规定着装,1分。

  1.垃圾坞、果壳箱设施不齐,一处扣0.5分;损坏不及时修复,一处扣0.5分;未及时冲洗,一处扣0.5分;清洗后未加盖、关门,一次扣0.5分;无设置,一处扣1分。

  2.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整洁或未清洗,一处扣0.3分。

  3.环卫工人作业期间不着反光衣,一次扣0.5分。

绿化环境

(8分)

  1.养护良好,3分。

  2.绿地整洁,3分。

  3.绿化带完好,2分。

  1.绿化带有死株,一处扣0.3分;缺株,一处扣0.3分;不及时修剪,一处扣0.3分;不及时除草,一处扣0.3分;不及时除虫,一次扣0.5分。

  2.绿化带有零星垃圾,一处扣0.2分;垃圾或杂物堆放,一处扣0.5分。

  3.不及时修复绿化带,一处扣0.5分。

街容街貌

(12分)

  1.街容街貌有序,5分。

  2.街容街貌整洁,5分。

  3.施工文明,2分。

  1.主要道路有占道,一处扣0.3分。

  2.主要道路乱贴乱画、乱悬乱挂、乱搭乱建,一处扣0.3分。

  3.主要道路施工场地未设置围栏、警示标志,一处扣0.3分;违章挖掘道路或挖掘道路后不及时清理场地,一处扣0.5分。

日常检查

(30分)

  根据该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开展日常检查。

  备注:1.根据每项内容的分值,扣完为止。

  2.“五无”、“五净”标准,即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无堆积物,路面干净,道路、绿化树圈干净,边角侧面干净,窨井盖沟槽畅通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整齐干净。


  主题词:城乡建设  环境卫生  考核办法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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