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温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温州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温政办〔2010〕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
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为促使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作用,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2009〕4号)、《关于县(市、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量化的暂行意见》(浙安监管办〔2009〕40号)等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重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尤其是《关于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09〕6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09〕31号)印发后,各地加快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步伐,全市共有71个乡镇(街道)单独设立了安生生产监管机构,其余乡镇(街道)也设立了相应的机构或配备了专兼职安监员,初步形成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但是,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运作过程中也出现了职责不清晰、制度不健全、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最前沿阵地和窗口,其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能否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抓紧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重要前提和提高安监执法人员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且有利于提高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树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良好形象。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二、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工作职责和任务
各地要按照“思想减负、工作加压、执法规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工作职责和任务,提高基层安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大程度地发挥基层安全监管作用,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根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赋予的职责,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并行使以下职权:(一)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建议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四)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排除;(五)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改正的,应当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六)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令排除的同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七)配合和协助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八)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