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加快发展科技强区战略,鼓励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发挥具有突出贡献科技人才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区的若干规定》(温龙委发〔2007〕72号)的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十佳科技人才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在促进龙湾区科技创新、科技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高尚的科学道德风范,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3.在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产生了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龙湾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科技人员近两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评选:
1.承担的项目有骗取科技经费行为的;
2.承担的项目被强制中止的;
3.违反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等一票否决政策的;
4.其他违法行为不适合参加评选的。
二、评选程序
1.申报。按照统一申报的安排和要求,参加评选的科技人员需要填写《龙湾区十佳科技人才突出贡献奖申报书》、《龙湾区十佳科技人才突出贡献奖自评表》(附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各镇(街道)、温州工业园区、温州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等主管单位审核后,于2009年12月30日前报区科技局。
2.评审。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根据评选标准和评选条件组织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和入选人员建议名单提交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评定。
3.审定。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最终入围的十佳科技突出贡献人才。
4.公示。对入围的十佳科技突出贡献人才进行公示。
5.批准。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区政府批准通报表彰。
有关评选标准见附表1。
三、其他事项
十佳科技人才突出贡献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奖人数不高于10人。请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深入企业宣传发动,切实将具备条件的优秀科技人才评选出来,真正在全区科技创新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附件:1.龙湾区十佳科技人才突出贡献奖评分表
2.龙湾区十佳科技人才突出贡献奖申请书
3.龙湾区十佳科技人才突出贡献奖自评表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龙湾区十佳科技人才突出贡献奖评分表
评选类别 | 评 选 标 准 | |||
赋 分 要 点 | 标准分 | 自评分 | 得分 | |
科技项目(主要技术研究人员) | 区级科技项目立项的,一般项目得3分、重点项目得4分、重大项目得5分、特大项目得7分;获市级科技项目立项的,一般项目得5分、重点项目得6分、重大项目得7分、特大项目得8分;省级一般项目每项得6分、重点项目得7分、重大项目得8分、特大项目得9分;获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的,一般项目每项得7分、重点项目每项得8分;获国家863计划项目,每项得10分。 | 25 | ||
科技成果(第一、二、三主要完成人员) | 获温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10分,一等奖得15分;获省级三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15分,一等奖得20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得25分。 | 25 | ||
知识产权 和标准 | 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每项得3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每项得4分,发明专利授权每项得8分;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订的主要起草人分别得6分、8分、10分;主要参与完成的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项目或专利技术转化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分别得6分、8分、10分。 | 25 | ||
技术职称 | 技术员(含中级工)得2分,有初级职称(含高级工)的得4分,中级职称(含技师)的得6分,副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的得8分,正高级职称的得10分。 | 10 | ||
科技成果 论文 | 在具有权威性的市级刊物、省级刊物、国家级刊物发表过的论文分别得3分、6分、10分。 | 10 | ||
其 他 | 获区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国家荣誉的分别得2分、3分、4分、5分;部门荣誉等同下一级政府。 | 5 |
注:1.评分表中的所有业绩应是近2年取得的。
2.同一项目中有两人及两人以上同时参加评选的,则取该项目分数应该分摊给每人。如:该项目分数为6分,有甲、乙、丙同时参加评选,则甲、乙、丙在该项的分数分别是2、2、2分。
3.同一项目在同一类别中,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分计。
4.每一评选类别的分数最高不超过标准分。
附件2
龙湾区十佳科技人才突出贡献奖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温州市龙湾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印制
二○○九年十二月
姓 名 | 性别 | 文化程度 | |||||
职 称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参加工作时间 | 政治面貌 | ||||||
原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现工作单位 | 移动电话 | ||||||
简 历 | |||||||
受过 何种 奖惩 | |||||||
承 诺 书 | 本人承诺: 本申请书中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存在弄虚作假和与事实相违背的内容,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签字: 年 月 日 | ||||||
所在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龙湾区十佳科技人才突出贡献奖自评表
序 号 | 评选 类别 | 评 选 标 准 | 备注 | ||||
赋 分 要 点 | 标准分 | 自评分 | 得 分 | ||||
1 | 科技项目(主要技术研究人员) | 项目名称 | 所获等级 | 30 | |||
(1) | |||||||
(2) | |||||||
(3) | |||||||
2 | 科技成果(第一、二、三主要完成人员) | 成果名称 | 所获等级 | 25 | |||
(1) | |||||||
(2) | |||||||
3 | 知识 产权 和标准 | 项目名称 | 所获等级 | 20 | |||
(1) | |||||||
(2) |
序 号 | 评选 类别 | 评 选 标 准 | 备注 | ||||
赋 分 要 点 | 标准分 | 自评分 | 得 分 | ||||
4 | 技术 职称 | 技术员(含中级工)得2分,有初级职称(含高级工)的得4分,中级职称(含技师)的得6分,副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的得8分,正高级职称的得10分。 | 10 | ||||
5 | 科技 成果 论文 | 论文名称 | 所获等级 | 10 | |||
(1) | |||||||
(2) | |||||||
6 | 其他 | 荣誉名称 | 所获等级 | 5 | |||
注:1.同一项目中有两人及两人以上同时参加评选的,则取该项目分数应该分摊给每人。如:该项目分数为6分,有甲、乙、丙同时参加评选,则甲、乙、丙在该项的分数分别是2、2、2分。
2.同一项目在同一类别中,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分计。
3.每一评选类别的分数最高不超过标准分。
4.项目实施、获奖时间均为2008-2009年度。
4.所有项目均需提供证明材料一份。
5.申请表一式二十份报送区科技局,联系电话:86968782、86968770。
主题词:科技 人才 评选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