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衣被活动的通知》(温民电〔2008〕25号)精神,现对做好我区捐赠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围绕活动主题,做好宣传动员
今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赠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全国要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御寒衣被,切实帮助地震灾区困难群众安全过冬的指示,紧紧围绕“捐赠衣被、温暖灾区”的主题,充分发挥各级党政军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为地震灾区群众募集过冬棉衣被,努力营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人人关心困难群众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一)捐赠范围
这次捐赠活动以捐赠新衣被(包括:棉被、毛毯、棉衣裤、大衣、羽绒服、毛衣、毛裤、绒衣和绒裤等)为主,单衣、旧衣被本次活动不接收。也可以捐款,捐款统一由区慈善总会负责接收,地址:状元镇龙飞路4号,联系人:林小娇,联系电话:86350117;账号:723000120109001461,开户银行:温州银行龙湾支行,账户名:温州市龙湾区慈善总会。区民政局负责捐赠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捐助款物的收集、整理、发放和公示工作。
(二)捐赠任务
根据市里下达的捐赠任务,此次捐赠活动,我区募集新棉被不少于2500床、新衣裤(毛毯)募集不少于2500件。募集不足部分可用本次接收的捐赠款或“5.12”地震后募集的捐赠款采购补足。
(三)捐赠衣被运送办法
本次接收捐赠的5000件(床)新衣被(其中新棉被不少于2500床)运往青川县。其余部分用于救助当地受灾倒房户和生活困难群众。
有条件的部队可组织人力和车辆,支援驻地捐赠衣被的装卸和运输任务。
公路交通部门要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捐赠物资的集结装运工作,优先安排运力,确保捐赠物资顺利运送。
(四)活动时间安排
10月18日前进行动员部署;10月27日前完成对口支援捐赠物资的筹集和包装;10月31日前完成捐赠衣被的发运工作(具体时间另外通知);11月10日前将活动情况报市民政局。
三、活动要求
(一)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捐赠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将这次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起带头表率作用。
(二)本次捐赠活动主要在党政军机关、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进行。
(三)要切实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认真做好捐赠物品的接收工作。各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宣传,采取不同形式公告捐赠接收热线电话、地址和捐赠衣被的质量要求。接收部门要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建立专账,登记造册;要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公示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和支援情况,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对这次捐助的棉被、大衣、羽绒服、毛衣裤、绒衣裤、棉衣裤等,要注重质量,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发往四川灾区。接收的衣被要按统一标准制作包装袋,分类包装,标明物品名称、数量、支援地、受援地、接收单位和捐赠标志。要认真填写捐赠物品清单,及时寄往受援地。在接收捐赠过程中,要主动、热情服务,耐心细致做好各项工作,对各单位送捐不符合要求的衣被,要做好说明工作,维护社会各界的捐赠热情。
(四)捐赠活动启动后,请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每天下午14:30前报告工作动态,将接收捐赠衣被情况报区民政局社会救济福利科。联系人:张豪,联系电话:86968510,传真电话:86968511。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民政 捐赠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