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温瑞塘河是温州人民的“母亲河”,温瑞塘河整治已列入全省新一轮“811”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也是市委、市政府实施“五个一”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当前温瑞塘河河面及两岸垃圾堆积、河道淤泥、违法占河现象严重的实际情况,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发动全社会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温瑞塘河垃圾清理和清障拆违大行动,彻底清理两岸堆积垃圾,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大力拆除违法涉河建筑,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减轻水体污染,为深化温瑞塘河综合整治打下坚实基础。
一、目标要求
温瑞塘河垃圾清理要按照“全面清理、突出重点,清管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基本做到水面无漂浮物,两岸无暴露垃圾、无废品堆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垃圾收集点和清运队伍,强化以包干负责为重点的日常管理,有效解决塘河的垃圾问题。
温瑞塘河清障拆违要按照“确保河道行洪畅通,消除两岸乱搭乱建”的要求,基本达到河内无行洪障碍物,河岸无违法建筑,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河道清障拆违后续管理,坚持日常巡查,确保河道畅通。
二、工作范围
(一)总体范围。龙湾区温瑞塘河流域所有河道、河面以及两岸各30米以内范围。
(二)重点河道。蒲州街道:屿田河、上庄河;状元镇:石坦河、三廊桥河、十字河;瑶溪镇:瑶溪河;永中街道:轮船河;海滨街道:仙人顶河、南河;永兴街道:轮船河;沙城镇:轮船河;天河镇:轮船河;海城街道:中心河。
三、工作内容
(一)垃圾清理
1.清理。对河面漂浮物和河岸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工业废料、废品收购清洗点的废品以及其他杂物进行清理,合理布局河面垃圾临时上岸点、堆放地,及时清运,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处置。垃圾处置按照就地就近处置为主、集中和分点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垃圾处置可采取回收、就近填埋、规范焚烧、卫生填埋等方式。具体处置事宜由各责任单位报市政园林部门同意后实施。
3.绿化。经清理后的两岸闲置土地,适宜绿化的应进行绿化,以巩固治理成果。
4.管理。健全基层环卫管理体制,建立垃圾日常清理队伍,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强温瑞塘河河面和河岸经常性保洁管理。
(二)清障拆违
1.河道清障。对河道内废弃的围堰、桥下的施工弃土弃渣、沉船及其他影响行洪的障碍物进行清除,对所清除的障碍物要做到妥善处置,由水利部门负责。
2.拆除违法建筑。依法拆除各类涉河违法建筑。具体拆除对象由规划部门会同水利、行政执法、国土资源部门确定。
四、工作步骤
垃圾清理从2008年3月1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清障拆违从2008年3月1日起至2008年9月30日止。治理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制订方案。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对各辖区内塘河两岸垃圾、河道设障、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普查情况(见附件)汇总后于2008年4月10日前报区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塘河垃圾清理方案要在2008年4月12日前完成,清障拆违方案要在2008年6月15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按照工作要求和职能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层层分解任务,全面开展治理活动,突出抓好重点河流的垃圾清理和清除措施,确保塘河卫生环境有明显改善。原则上重点河道的垃圾清理任务要在5月底前完成,塘河垃圾清理要在2008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清障拆违要在2008年9月30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查漏补缺。建立由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单位、群众代表参加的考核组,按照工作目标对各辖区内的塘河垃圾清理、清障拆违行动进行考核验收,查漏补缺。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奖励。塘河垃圾清理考核验收为2008年7月1日至7月30日,清障拆违考核验收为2008年10月1日到10月30日。
五、责任分工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工业园区是塘河整治工程的实施主体,对辖区内的塘河垃圾清理和清障拆违工作负全责。
(二)区市政园林局、区文明办、区规划分局协助落实有关垃圾处置工作,并积极做好垃圾清理工作的指导。
(三)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水利局、区行政执法分局做好应拆违法建筑的确定工作,并加强工作指导。
(四)区市政园林局、区农林局和区文明办负责两岸绿化工作的指导。
(五)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温瑞塘河垃圾清理和清障拆违大行动的宣传报道,弘扬先进,鞭策落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已建立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工作委员会,温瑞塘河垃圾清理和清障拆违大行动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实施。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进一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形成上下联运的工作体系,全力以赴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一切宣传阵地、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开展温瑞塘河垃圾清理和清障拆违大行动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新闻媒体要定期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使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取得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要加强公共环境卫生和保护塘河的教育,培育市民良好的公共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筹措治理经费。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筹措落实垃圾清理、沿岸绿化、清障拆违、长效管理等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对有明确责任业主的垃圾,应责令自行清除,或由其出资,代为清除。
(四)落实长效措施。为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回潮”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坚持堵疏结合、治管并举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管力度,落实经常性管理责任,对乱扔、乱倒、乱堆放垃圾以及在河道乱搭乱建的行为,要加大依法查处的力度。要进一步理顺环卫管理体制,重视环卫设施建设,保持垃圾收集、中转、消纳渠道顺畅,确保长效管理落实到位。
(五)加强督促检查。区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每月组织一次跟踪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治理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适时召开现场会,协调解决治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龙湾区温瑞塘河沿岸垃圾普查汇总登记表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龙湾区温瑞塘河沿岸垃圾普查汇总登记表
| 序号 | 垃圾总量(吨) | 垃圾结构(吨) | 垃圾分类(吨) | 垃圾处置方式(吨) | 就近垃圾中转站名称 | ||||||||
| 生活 垃圾 | 工业 垃圾 | 建筑 垃圾 | 其 它 | 可加收 垃圾 | 有机物 (可焚烧垃圾) | 无机物 (不可焚烧垃圾) | 转运至垃圾焚烧 发电厂 | 转运至垃圾填埋厂 | 回 收 | 就地 填埋 | |||
备 注:龙湾区温瑞塘河垃圾普查范围为塘河河面及沿岸30米内。
联系人:龙湾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陈小敏,电话86388797 13857758918,传真:86353977。
主题词:综合 环保 清理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