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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温瑞塘河垃圾清理和清障拆违大行动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温瑞塘河是温州人民的“母亲河”,温瑞塘河整治已列入全省新一轮“811”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也是市委、市政府实施“五个一”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当前温瑞塘河河面及两岸垃圾堆积、河道淤泥、违法占河现象严重的实际情况,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发动全社会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温瑞塘河垃圾清理和清障拆违大行动,彻底清理两岸堆积垃圾,全面清除河道障碍物,大力拆除违法涉河建筑,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减轻水体污染,为深化温瑞塘河综合整治打下坚实基础。

  一、目标要求

  温瑞塘河垃圾清理要按照“全面清理、突出重点,清管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基本做到水面无漂浮物,两岸无暴露垃圾、无废品堆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垃圾收集点和清运队伍,强化以包干负责为重点的日常管理,有效解决塘河的垃圾问题。

  温瑞塘河清障拆违要按照“确保河道行洪畅通,消除两岸乱搭乱建”的要求,基本达到河内无行洪障碍物,河岸无违法建筑,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河道清障拆违后续管理,坚持日常巡查,确保河道畅通。

  二、工作范围

  (一)总体范围。龙湾区温瑞塘河流域所有河道、河面以及两岸各30米以内范围。

  (二)重点河道。蒲州街道:屿田河、上庄河;状元镇:石坦河、三廊桥河、十字河;瑶溪镇:瑶溪河;永中街道:轮船河;海滨街道:仙人顶河、南河;永兴街道:轮船河;沙城镇:轮船河;天河镇:轮船河;海城街道:中心河。

  三、工作内容

  (一)垃圾清理

  1.清理。对河面漂浮物和河岸堆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装潢垃圾、工业废料、废品收购清洗点的废品以及其他杂物进行清理,合理布局河面垃圾临时上岸点、堆放地,及时清运,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处置。垃圾处置按照就地就近处置为主、集中和分点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垃圾处置可采取回收、就近填埋、规范焚烧、卫生填埋等方式。具体处置事宜由各责任单位报市政园林部门同意后实施。

  3.绿化。经清理后的两岸闲置土地,适宜绿化的应进行绿化,以巩固治理成果。

  4.管理。健全基层环卫管理体制,建立垃圾日常清理队伍,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强温瑞塘河河面和河岸经常性保洁管理。

  (二)清障拆违

  1.河道清障。对河道内废弃的围堰、桥下的施工弃土弃渣、沉船及其他影响行洪的障碍物进行清除,对所清除的障碍物要做到妥善处置,由水利部门负责。

  2.拆除违法建筑。依法拆除各类涉河违法建筑。具体拆除对象由规划部门会同水利、行政执法、国土资源部门确定。

  四、工作步骤

  垃圾清理从2008年3月1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清障拆违从2008年3月1日起至2008年9月30日止。治理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制订方案。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对各辖区内塘河两岸垃圾、河道设障、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普查情况(见附件)汇总后于2008年4月10日前报区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塘河垃圾清理方案要在2008年4月12日前完成,清障拆违方案要在2008年6月15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按照工作要求和职能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层层分解任务,全面开展治理活动,突出抓好重点河流的垃圾清理和清除措施,确保塘河卫生环境有明显改善。原则上重点河道的垃圾清理任务要在5月底前完成,塘河垃圾清理要在2008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清障拆违要在2008年9月30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查漏补缺。建立由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单位、群众代表参加的考核组,按照工作目标对各辖区内的塘河垃圾清理、清障拆违行动进行考核验收,查漏补缺。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奖励。塘河垃圾清理考核验收为2008年7月1日至7月30日,清障拆违考核验收为2008年10月1日到10月30日。

  五、责任分工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工业园区是塘河整治工程的实施主体,对辖区内的塘河垃圾清理和清障拆违工作负全责。

  (二)区市政园林局、区文明办、区规划分局协助落实有关垃圾处置工作,并积极做好垃圾清理工作的指导。

  (三)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水利局、区行政执法分局做好应拆违法建筑的确定工作,并加强工作指导。

  (四)区市政园林局、区农林局和区文明办负责两岸绿化工作的指导。

  (五)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温瑞塘河垃圾清理和清障拆违大行动的宣传报道,弘扬先进,鞭策落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已建立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工作委员会,温瑞塘河垃圾清理和清障拆违大行动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实施。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进一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形成上下联运的工作体系,全力以赴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一切宣传阵地、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开展温瑞塘河垃圾清理和清障拆违大行动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新闻媒体要定期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使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取得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要加强公共环境卫生和保护塘河的教育,培育市民良好的公共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筹措治理经费。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筹措落实垃圾清理、沿岸绿化、清障拆违、长效管理等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对有明确责任业主的垃圾,应责令自行清除,或由其出资,代为清除。

  (四)落实长效措施。为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回潮”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坚持堵疏结合、治管并举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管力度,落实经常性管理责任,对乱扔、乱倒、乱堆放垃圾以及在河道乱搭乱建的行为,要加大依法查处的力度。要进一步理顺环卫管理体制,重视环卫设施建设,保持垃圾收集、中转、消纳渠道顺畅,确保长效管理落实到位。

  (五)加强督促检查。区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每月组织一次跟踪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治理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适时召开现场会,协调解决治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龙湾区温瑞塘河沿岸垃圾普查汇总登记表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龙湾区温瑞塘河沿岸垃圾普查汇总登记表

序号

垃圾总量(吨)

垃圾结构(吨)

垃圾分类(吨)

垃圾处置方式(吨)

就近垃圾中转站名称

生活

垃圾

工业

垃圾

建筑

垃圾

其 它

可加收

垃圾

有机物

(可焚烧垃圾)

无机物

(不可焚烧垃圾)

转运至垃圾焚烧

发电厂

转运至垃圾填埋厂

回 收

就地

填埋

  备  注:龙湾区温瑞塘河垃圾普查范围为塘河河面及沿岸30米内。

  联系人:龙湾区温瑞塘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陈小敏,电话86388797  13857758918,传真:86353977。


  主题词:综合  环保  清理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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