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2009年度第三产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龙湾区2009年度第三产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强化发展第三产业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加快推进我区第三产业发展,确保预期目标的完成,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三产重点工作和组织推进工作开展情况,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考核标准
(一)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考核标准: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5%,得基本分25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相应增(减)1分(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2.第三产业税收比上年增长6%,得基本分25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相应增(减)1分(以财税部门数据为准)。
以上两项加分不超过该项基本分的1倍,扣分以扣完该项基本分为止。
3.健全第三产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台帐齐全,有专人负责第三产业统计工作,按月上报到区统计局,并报三产办备案。(15分)
4.汇集第三产业有关信息,及时掌握第三产业工作动态,上报每条信息加0.5分,采用到《龙湾三产》每条加1分,采用到区级以上刊物的每条加1.5分,以最高分一次计入,满分为15分。(15分)
5.加强对第三产业的领导,健全第三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定期对第三产业发展工作进行分析、研究,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10分)
6.了解辖区内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业、经营户的经营活动情况,并建立基本情况台帐。(10分)
7.其它重点工作(附加分):
(1)培育或引进市级及以上品牌的三产企业,每家加4分。
(2)引导辖区内三产企业管理创新,当年有企业被评为“诚信企业”、“星级市场”、“星级饭店”的,每家加2分。
(3)全年培育新增批发业年销售总额达2000万元的、零售业年销售总额达500万元的、餐饮业年销售总额达200万元的企业,每家加2分。
(4)引进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三产项目,每项加2分。
(5)积极协助推进区三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每项加2分。
(6)启动村级三产留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的,每项加2分;用于商贸、科技、研发等产业的加4分(以发改部门当年基建项目立项文件为准)。
(二)对区有关部门的考核标准:
从三产重点工作、组织推进工作、三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工作效率、对三产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关心程度、扶持和协调配合力度等方面予以考核。
三、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区第三产业发展办公室牵头,区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采取平时不定期检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考核结果经区政府审核后,予以通报。
四、奖励办法
根据各镇(街道)考核得分,评出三产发展先进单位3至5名,设立一、二、三等奖,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2万元、1万元;在区有关部门中评选产生三产发展服务优秀单位若干名,给予2万元奖励;设立第三产业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名。奖励资金从区三产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主题词:经济管理 第三产业 考核办法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