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民科基地是我市沿海产业带的核心区与启动区,是我区乃至全市经济增长的主阵地,也是我区产业转型升级的主战场。为了进一步加快民科基地建设,为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软环境,特对民科基地招商选资项目实行“并联审批”等办事制度。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推进审批制度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机关工作作风,切实为民科基地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实行并联审批制度。
1.并联审批制度,是指行政审批事项由区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审批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的制度。
2.并联审批制度的形式:项目会商、联审会议、联合踏勘及联合验收等。
3.根据并联审批事项的性质确定有关牵头部门。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为区工商分局;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为区外经贸局;项目报建立项阶段牵头部门为区发改局,方案设计阶段为区规划分局,初步设计和施工许可阶段为区建设局等相关部门。
4.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审批会商制度,主要任务是对拟投资项目进行预评价,通报重大投资项目审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遇到的问题。
5.并联审批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要求开展。牵头部门负责确定相关协办部门,负责并联审批事项综合审查和最终审批;协办部门按各自职能负责所涉事项的审批或签署意见,不得以任何借口再相互征求意见或以其他部门的意见为前置条件。
6.并联审批的有关要求和相关程序等未尽事宜,按照区政府推出的有关审批制度执行。
(二)实行“绿色通道”办事制度。
1.凡是民科基地招商选资项目,一律纳入“绿色通道”办事制度予以办理,实行特事特办,审批办件转到经办人手中不得搁放,立即予以办理。
2.民科基地招商选资“绿色通道”办理事项,各部门和审批中心有关窗口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内部流转程序,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或现场踏勘完毕。
3.有关部门在办理民科基地招商选资项目的审批手续时,按照《温州民科基地建设项目审批流程》(附件1)进行规范审批,承诺时限不得超出本规范规定的时限。
4.“绿色通道”办事制度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区政府推出的有关审批制度执行。
(三)实行审批无偿代办制度。
1.职责分工。
温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确定专管科室为民科基地审批服务代办中心,指派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民科基地审批代办工作,主动靠前服务。
区发改、经贸、建设、环保、水利、外经贸、人防、规划、国土、工商、消防等相关部门明确相应工作人员为协办员(附件2),负责本单位涉及代办项目有关事项和与市级对口部门的联系沟通。
区审管办负责代办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对民科基地代办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定期召集会议,汇总分析代办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2.代办申请。
民科基地审批服务代办中心接到代办任务,应当主动向申请人送达代办服务宣传资料,介绍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和代办服务内容。申请人可向民科基地审批服务代办中心提交委托代办申请或由民科基地代办科室上门办理委托手续。
3.专人服务。
区民科基地审批服务代办中心接受委托后,确定专人全程负责委托事项的代办服务,并实行主副岗代办制。
4.办结送达。
代办事项办结形成的文本、批件、图纸、票据等正本,代办员应及时送达业主单位存档,并办理交接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区监察局和区审管办要根据各自的职能,负责有关单位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并做好监督检查,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新情况,采取新举措,切实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确保运行顺畅。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确定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牢固树立帮助企业、服务企业的观念,制定服务措施,做好充分授权,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三)强化沟通协调。
建立例会制度,定期交流解决制度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发挥审批中心入驻单位和事项集中的优势,对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的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附件:1.温州民科基地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2.行政审批代办制度相关部门协办员名单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 附件1 |
| 温州民科基地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
| 施工许可阶段 |
| 初步设计阶段 |
| 方案设计阶段 |
| 立项阶段 |
|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1)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3) |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2)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5) |
|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1) |
| 施工图审查 |
| 委托资质单位编制施工图 |
| 人防工程设 计审批(3)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5) |
| 建筑工程消防 审核(5) |
| 城建档案馆登记(即办 ) |
|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3) |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即办) |
| 工程招投标 |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2) |
| 夜间作业许可证(1) |
| 验线 |
| 放样 |
| 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
| 委托资质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或报告书 |
|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
| 500万以上委托资质单位编制项目核准文本(备案不需要) |
| 办理临时土地证(2) |
| 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
| 工程地质勘察 |
| 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4) |
| 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本 |
| 下达年度计划(2) |
| 说明:一、实行并联审批制度。各阶段并联的审批事项表示可以同时进行审批;串联的审批事项表示必须先完成前一个审批事项或审批环节,再进入下一个审批事项或审批环节。 二、实行“绿色通道”办理制度。所有事项在原承诺时限内再压缩二分之一的办理时间,有关窗口收件后第一时间进入内部流转程序,部门内部科室收件第一时间组织审查。 三、 实线框表示行政审批事项或工程建设项目必要的审批环节。 虚线框表示业主自律环节。 四、括号内的数字是指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审批部门承诺的办理时限,单位以工作日计算。 五、办理临时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敏感点)许可事项在审批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需要公示,公示期为15、7、10个工作日,公示期不包括在承诺期内。 |
| 银行资金到位证明 |
| 建设项目雷击风险评估文件核准(2) |
| 委托资质单位对易燃易爆场所、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高层建筑按规定进行雷击风险评估 |
|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7) |
| -6- |
| 施工图防雷装 置设计审核(3) |
附件2
行政审批无偿代办制度相关部门协办员名单
| 序号 | 单 位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1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周建中 | 13806835850 |
| 2 | 区经贸(交通)局 | 丁兰珍 | 86968733 |
| 3 | 区建设局 | 王智英 | 86968259 |
| 4 | 区环保局 | 李 汝 | 86968318 |
| 5 | 区水利局 | 张雄晓 | 86968390 |
| 6 | 区外经贸局 | 简守成 | 86966891 |
| 陶崇进 | 86968396 | ||
| 7 | 区人防办 | 吴 怡 | 86968626 |
| 8 | 区规划分局 | 廖若杰 | 86356565 |
| 程敬奎 | 86968289 | ||
| 9 | 区国土资源分局 | 王建月 | 86531532 |
| 陈 瑞 | 86968292 | ||
| 10 | 区工商分局 | 诸建锋 | 86968358 |
| 蔡钟克 | 86968360 | ||
| 11 | 区消防大队 | 王 成 | 13606871119 |
| 项晗榆 | 86968298 | ||
| 12 | 市气象局 | 韩朦婷 | 86968397 |
主题词:审批 并联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