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精神,进一步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浙财企字〔2008〕5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区2008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道)原则上按照2007年实际粮食播种面积向种粮农民兑付补贴资金。各镇(街道)要在2008年5月12日前将2007年实际粮食播种面积统计上报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和区农林局将根据各镇(街道)上报的面积计算补贴标准,争取在5月15日前将补贴款兑付到户。农资综合直补工作基本上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户。各镇(街道)要尽快提供2007年未办理“一折通”直补农户的身份证复印件及2008年新增农户的身份证复印件,争取所有的补贴对象都兑付到户;同时要提醒已经办理取存折的农户要及时变更并保护好密码,防止冒领、丢失补贴款的情况发生。
二、各镇(街道)要做好2007年实际粮食播种面积及实际播种人的核实工作,要将核实后的面积和实际播种人情况公示到村,并做好档案留底工作。在补贴资金兑付到户后,应及时发放补贴通知,明确补贴资金的金额、标准等,让农民清楚2008年的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等有关情况,切实体会到国家对农民的关怀和帮助。同时,各镇(街道)要落实专人负责农民补贴网基础数据的核对、修正、更新和报送工作,并要及时汇总好粮价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的清单,按照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的有关要求及时对农民网内的有关信息进行更新、审核及报送。
三、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种粮农民的农资综合直补工作。同时,区农民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温龙政办〔2007〕23号文件要求,对各镇(街道)的农民网建设进行考评,并通告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将与种粮农民直补工作经费相挂钩,奖优罚劣。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财政 补贴 种粮农民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