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区长热线电话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载体。为更好地配合市政府12345呼叫中心成立、健全区长热线网络单位的建设,进一步做好区政府区长热线电话交办件的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办理程序
区长热线电话室根据群众来电反映的情况,经梳理,交相关领导审阅、做出批示后,填写《区长热线交办单》交有关镇、街道或部门办理。各单位接到交办件后,应落实相关人员办理并反馈,如需相关部门配合办理的交办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电告区长热线电话室。区政府领导要求督办的重要交办件由区政府办公室按规定程序进行专项督办。
二、严格办理时限
区长热线电话交办件必须在收到《区长热线电话交办单》6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区政府领导批示有明确办理时间要求的,按区政府领导的要求办理。确因情况复杂,难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区长热线电话室说明理由和办理的进展情况。对区政府领导的紧急批示,如造成多人伤亡的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等,各部门要立即办理,必须在收到交办件2天内报送办理情况,并按规定时限反馈办理结果。
三、办理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准确把握区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办理。办理情况报告的内容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于反映违法违纪问题交办件的查办单,情况属实的,必须有明确的处理意见;需要整改的,必须有具体的整改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交办件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区政府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报告应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以各单位的名义报区长热线电话室,一般不直接报送区政府领导本人。根据区政府领导的要求,办理结果确需报领导本人的,反馈单抬头可以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并XXX区长(副区长)”。各单位对区长热线电话交办件要由主要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办理结果要寄送(或告知)来电人并书面反馈区长热线电话室。
四、建立健全区长热线网络单位和发挥区长热线网络单位的主渠道作用
为健全区长热线网络单位系统,更好地发挥区长热线网络单位的主渠道作用,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于2005年1月2日前指定区长热线交办联络员,将联络员名单(姓名、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件信箱)报送区长热线电话室。区长热线电话:86888810,传真:86889768,电子邮件信箱:lwqzrx@.263.net。
五、严格保密制度
区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发送要严格按审定的范围办理;区长热线交办件以及交办件涉及的内容,不得随意扩散,不得给无关人员传阅。需要查阅区政府领导批示原件的,必须经区政府办公室领导批准。
六、强化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在每季度初将上一季度的区长热线电话交办件的办理情况(包括交办的件数、查办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报区长热线电话室备查。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区长热线电话交办件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同时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办理交办件的情况进行通报;对不及时办理,延误工作或办理工作不认真,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OO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区长热线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2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