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自我区开展百强企业和飞龙奖评比活动以来,全区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和具有开拓意识、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的优秀企业家不断涌现,并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了我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推动大企业大集团的培育和中小企业的扶持工作,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2004年度百强企业和飞龙奖(优秀厂长、经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范围内独立核算的国有、集体、股份制、股份合作、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个私等生产经营企业及法人代表(厂长、经理)。集团企业经济指标以核心层企业(包括控股层企业)为考核依据。
二、评选条件
(一)百强企业:
1、工业企业主要经济考核指标:①规模型:当年产品销售收入7000万元以上,税金入库300万元(含退税部分)以上。②外向型:当年出口3500万元以上,税金入库230万元(含退税部分)以上。③科技型: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产品销售收入2200万元以上,税金入库100万元以上;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产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税金入库130万元以上。
2、企业信用建设良好,依法文明经营,照章纳税;资信等级优良,质量、信用、纳税等方面无不良记录;重视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新产品开发;注重产品质量提高;近三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视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
3、获市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以上企业;当年省级以上新产品鉴定(认定)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企业以及建立市级以上技术中心(研发中心)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飞龙奖,即优秀厂长、经理:
企业当年产品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税金入库500万元以上;外贸出口6000万元以上,税金入库350万元(含退税部分)以上;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当年产品销售收入6000万元以上,税金入库230万元以上。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百强工业企业的法人代表(厂长、经理)可参与评选。
三、评选方法
(一)评选组织:评选活动在区百强企业和飞龙奖评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评选程序:
1、由企业自愿申报,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表相关内容,于1月10日前报企业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开发区管委会及区有关主管部门确认。
2、各主管单位审核确认后,于1月15日前报区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
3、区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后,报区评审领导小组评定。
4、经区评审领导小组评定后,将预选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后,由区人民政府予以命名表彰。
四、表彰及奖励办法
经评选产生的区百强企业、飞龙奖获得者由区人民政府授予奖牌和荣誉证书,并通报表彰。同时,对飞龙奖获得者,由区人民政府给予每位获奖者1万元的奖励。
二OO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工业经济 评比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2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