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我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自2007年开展以来,为全区新农村建设、农村保险体系建设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67号)和《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续保工作的通知》(温农房险办〔2007〕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08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续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紧开展2008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续保工作。据统计,2007年度保期在2008年第一季度陆续到期,开展2008年度的续保工作,是我们当前必须开展的重要任务。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开展2008年度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续保工作,确保已参保农户的住房保险及时延续,保险时间不间断。2008年度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按2007年度的各项政策保持不变。
二、争取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2007年度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通过全区各级干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对2008年度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要再接再厉,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力争不留死角。
三、及时上报工作进度。从2008年1月开始,各镇(街道)要在每旬末上报一次工作进度,同时上报好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务必要做到10天一报,上报至区发展和改革局体改科(联系人:姜振华,联系电话:86968707)。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一项农户受益、促进社会稳定的德政工程,各地、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尽早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08年度的续保工作。
二○○八年一月二日
主题词:农村 住房保险 续保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