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国庆长假与秋冬季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08〕211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森林消防工作,确保我区国庆长假与秋冬季森林消防期间的安定祥和。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国庆长假与秋冬季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天气晴好,森林消防形势严峻,为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年国庆长假与秋冬季森林消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扎实做好森林防火期前的各项预警工作
各地要按照《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的要求,在森林防火期来临之前,对各乡镇(街道)进行全面的森林消防工作部署,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森林消防安全责任,以确保进入防火期后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工作,各级森林消防指挥机构必须在10月1日起全面启动,基层的森林消防人员和护林人员要全部到岗到位,进入森林防火临战状态。在国庆长假期间,各地要加大防范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逻检查,各风景区、森林公园等游客集中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森林消防的有关规定,确保森林资源和游客的安全。
二、全面动员,广泛开展农村基层森林消防组织创建活动
加强农村基层森林消防组织建设,是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生态文明的迫切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的具体体现。各地要根据市森林消防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动员,广泛深入地开展农村基层森林消防组织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基层森林消防责任,把防范措施落实到源头,提高基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推进森林消防的社会化、正规化建设。通过农村基层森林消防组织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宣传森林消防知识,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消防意识,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和关心森林消防事业,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加强督查,切实抓好森林消防责任制的落实
各地森林消防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查力度,把抓好森林消防责任制的落实作为工作重点,深入一线,检查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对行动迟缓、工作被动、措施不力的乡镇,要严肃纪律,通报批评;对造成森林火灾多发及森林资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挂钩联系责任区森林消防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定期组织人员到责任区开展检查,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
四、科学防火,把森林消防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各地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扑救、有效消灾”的森林消防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科学防火的思想。在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比较稳定的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加强防火扑火的物资装备、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全面提高指挥员的组织指挥能力和扑火队员的科学扑火能力,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强化预警,健全森林消防应急响应机制
各级森林消防指挥部要结合当地实际,分析秋冬季森林火灾的发生规律,根据短期和中长期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制定和细化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各级指挥员和管理人员处置森林火灾的能力,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在紧急情况下各相关部门能够整体联动,确保预案顺利实施。
主题词:森林 消防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