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龙湾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奖代补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八月七日
龙湾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以奖代补暂行办法
为充分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切实抓好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标准
1、考核采取计分的形式进行,每个镇(街道)基础分为10分;
2、在市政府组织的督查暗访中,凡被市政府通报表彰的加2分,凡被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扣2分;
3、在区政府组织的督查中,排名前三位的分别加2、1、0.5分;
4、专项整治工作得到有关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每报道一条省级(含以上)的加2分,市级的加1分;专项整治工作得到有关媒体负面报道的,每报道一条省级(含以上)的扣2分,市级的扣1分。
5、在上报材料方面,对及时上报并排在前三位的分别给予加1.5、1.2、1.0分;对迟报的每次扣0.2分,未报的每次扣0.5分;发现瞒报、虚报、漏报的每次扣1分。
6、在区政府组织的验收过程中,经验收合格并排名前三位的分别加3、2、1分;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经验收不合格的,扣除所有分值。
7、被市、区政府确定为示范点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酌情加减分。
三、奖励措施
专项整治结束后,区政府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各镇(街道)进行检查、评比,考核结果向全区公布。每分给予奖励1万元,由区财政划拨专项经费,专款用于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补助。
主题词:消防 出租房整治 奖励办法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8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