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现状,准确掌握经济适用住房需求情况,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切实保障我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精神,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专题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户籍在我区的非农城镇居民,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包括无房户),且200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我市城市居民平均水平(19805元)以下的家庭(不含廉租住房对象)。
二、调查内容
1、中低收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人口、户主类型等;
2、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包括房屋坐落位置、居住状况、房屋结构、房屋面积、房屋类型、房屋设施等;
3、住房需求趋势,包括建筑面积、户型、承受价位等。
三、调查方式
调查工作委托国家统计局温州城市调查队(下称温州城调队)进行,该队将派优秀督导员深入各社区居委会作调查业务指导。
四、调查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8月12至18日)
区房改办与温州城调队沟通协商,拟定详细的调查计划,进行可行性分析后报区政府批准,然后组织实施。
(二)实施阶段(8月21日至9月15日)
在温州城调队的指导下,各社区居委会组织力量,通知符合两项硬标准的中低收入家庭,前来社区办公室进行登记或开展入户调查。
(三)分析整理阶段(9月16日至25日)
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温州城调队进行分析研究后,将明细电子文档和汇总资料以及文字说明提交给区房改办,再报区政府。
五、组织领导
本次调查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居委会为重点,区房改办牵头负责协调,区房管分局做好提供查阅产权产籍、公房租赁档案等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这次调查列为所辖社区居委会当前重要工作之一,督促社区保证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各社区居委会要发挥贴近社区居民的优势,本着热心服务中低收入家庭的精神,做好宣传发动,严格筛选对象,确定专人负责此次调查活动。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造“三个温州”的高度出发,把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这次调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调查中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温州城调队联系(联系电话:88966855、88966856)。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房改工作 中低收入家庭住房 调查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