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2006年4月4日2时许,海城街道西一村渔民驾驶一艘农副业船舶出海捕鱼,在海城东门下与瑞安市鲍田镇的渔船发生碰撞,导致西一村1渔民落水死亡。该事故的发生给渔业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切实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渔业安全生产事关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建设“平安龙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渔区社会的稳定。沿海各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的做好渔业安全管理工作。区海洋与渔业局要加强对有关镇(街道)的指导。
二、加强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
渔业管理部门,沿海各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渔业安全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做好防止渔船违章搭客、无证驾驶等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渔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措施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努力消除事故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渔业管理部门,沿海各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安全宣传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渔船违章搭客危害性的宣传,要用典型案例教育渔民,努力提高渔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动员渔民、渔船参加渔业保险,以减少损失。及时掌握渔业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规定认真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二OO六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渔业 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4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