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信访事项终结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5〕46号)精神,规范信访工作程序,落实我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现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诸松华
副组长:陈 栋(区政府办公室)
林春平(区信访局)
成 员:李道钮(区法制办)
王挺洪(区信访局)
陈友喜(区司法局)
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其他成员,根据具体信访事项由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信访局),负责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林春平为办公室主任,王挺洪为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二OO六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在区委、区政府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代表区政府具体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的组织协调、交办督办、业务指导等相关工作。
二、受理信访人不服区政府各部门或下级政府的处理意见,请求区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根据信访事项类别,组织复查复核或指定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复核。
三、转送应由区政府行政机关办理的复查复核事项。
四、协调涉及多个部门或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
五、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主题词:机构 信访工作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