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现将《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06〕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以区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各矿山企业自查自纠为主,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督导检查为辅。具体分动员部署(2006年2月至2006年3月)、集中整顿(2006年4月至2006年6月)、规范提高(2006年7月至2006年12月)、检查验收(2007年1月至2007年3月)等四个阶段进行。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国土、工商、安监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严格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06〕5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顺利完成。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资源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4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