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现状调查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6〕177号)和全省开展村庄基础设施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调查任务,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在全区开展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业现状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负责全区调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镇(街道)是调查工作的中坚和关键,村级是工作基础和骨干力量。各级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精干力量,集中时间搞好调查工作。区里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苏孝永任组长,陈李洁、赵春斋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李洁(区农办)兼办公室主任,沈爱巧(农林水利局)、陈和斌(村镇办)任办公室副主任,区财政、农林水利、统计、交通、环保、村镇办、国土资源、规划、供电、电信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做好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工作,并指定1-2名业务骨干具体负责调查指导和工作联络。各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综合性工作由镇(街道)农办(农经站)和村庄整治办共同承担。
二、认真部署,搞好培训。各镇(街道)要抓紧部署调查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及时启动。区委农办、区村镇办对镇(街道)、村进行培训,镇(街道)的材料审核、电脑录入员和村会计(报帐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学会操作,以确保调查工作及时、准确、保质完成。
三、把握进度,保证质量。按照省、市制定的进度要求,10月25日前要搞好培训,10月26日开始全面调查,11月10日前镇(街道)对调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统计和分析,并上报区委农办。调查工作要求真务实,准确填报。在调查阶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到各地检查指导,镇(街道)和区职能部门要对调查结果做好审核,及时发现、纠正偏差,确保调查质量。
四、落实工作经费。区财政、镇(街道)要落实专项经费和培训经费,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OO六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农村 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事业 调查 通知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