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温州市龙湾区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
温州市龙湾区儿童发展规划
(2006-2010年)
第一章 前 言
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传承者,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直接影响到人口素质的提高。2001年,龙湾区政府颁布了《龙湾区儿童发展规划(2001-2005)》。五年来,我区各有关部门为实施规划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基本实现了“十五”儿童发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我区的儿童事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儿童事业发展进程中的新的问题也有所显现:从儿童发展的方面来看,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开始突出;少数涉及儿童生理心理健康和成长环境的指标难以突破;流动儿童中的保健、教育问题突出等,这些都影响着儿童的全面发展与素质的提高。
2006-2010年是我区全面建设富裕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人口素质,培养现代化建设的合格接班人,在总结实施“十五”儿童发展规划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温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要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以人为本、统筹发展的理念,以关爱儿童,促进儿童事业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儿童身心素质为重点,以培养和造就新世纪现代化建设人才为目标,遵循“实事求是、科学实用、承上启下、持续发展、操作性强”的编制原则,确定了未来五年龙湾区儿童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从健康、教育、环境、法律保护4个领域,系统地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我区儿童事业发展的目标及实现目标的策略措施。通过对《规划》的实施,进一步促进我区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 总目标
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依法保障儿童生存、受保护、发展和参与权利,不断优化儿童成长环境,积极推进儿童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争取到2010年,使我区儿童发展水平处于全市领先地位。
第三章 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健康保健
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质量,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儿童健康水平。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宣传婚前保健健康教育知识,增强新婚人员的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婚检率;
——加强计生服务机构的能力,依托服务网络建立出生缺陷人口干预体系,指导优生优育,防止减少出生人口缺陷;
——加强病残儿医学鉴定监测和管理,做好病残儿家庭再生育的产前监测和全程管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积极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倡导新型生育观念,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达100%,筛查率达到85%以上;
——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率达100%,筛查率达到60%以上;
——产前筛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
2、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4%以上;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达到80%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下。
3、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4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92%以上;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控制在2%以下;
——减少维生素A缺乏症;
——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5%以上。
4、加强儿童卫生保健教育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4%以上;
——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儿童五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86%以上;
——幼儿园儿童龋齿发病率控制在30%以下;
——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近视眼发病率在现有基础上有所下降,在幼儿园和小学开展弱视防治,降低发病率;
——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防止未成年人吸毒。
(二)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健康。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行业管理,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实施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开展婚前保健宣传,提高公民的自觉意识,提高婚检率,积极稳妥开展产前诊断、筛查工作;加强计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继续推广计划免疫接种,提高儿童免疫接种率,完善规范化接种制度,实施安全接种。
4、加强农村卫生及预防保健服务网络建设,逐年增加对妇幼卫生、疾病控制等基本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加强对基层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5、广泛开展儿童疾病综合治理、婴幼儿科学喂养、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等适宜技术。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及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规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提高新生儿两病筛查率;开展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提高儿童保健覆盖率。
6、建立、健全儿童卫生监测统计信息网络。
7、加强碘盐合格情况的监督监测工作,做好碘缺乏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8、大力开展城镇社区妇幼卫生服务,把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和技术服务落实到社区,深入到家庭,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9、进一步落实“关爱女孩”行动,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有效遏制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势头,营造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环境。同时,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
10、在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程,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心理咨询和矫正服务。进一步抓好以控烟为切入点的中小学健康促进工作,对青少年进行预防吸烟、吸毒的宣传教育。
二、培养教育
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基本形成以人为本、均衡发展的教育模式,基本建立以现代信息为支撑的基础教育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城镇、区域之间基础教育的相对均衡。
(一)主要目标
1、高质量高水平普及学前3年到高中段的15年基础教育
——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4%以上;
——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创建率达到90%以上,创建省市示范幼儿园总数达到10所;
——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达到100%,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4%以上;
——三类残疾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8%以上,在幼儿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的受教育率与正常儿童基本保持一致。
2、提高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7%、99.5%、99%、98%以上。其中,幼儿园和小学教师中各有67%、86%以上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初中教师中有82%以上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并有一定数量的高中教师达到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积极推进“校校通”工程,全区所有学校能通过城域教育网共享优质资源,95%的教室能直接上温州城域教育网和互联网,提高中小学生科技教育的普及率;
——提高广大青少年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兴趣,促进他们在科技创新大赛,学生论文评比、小发明、小制作方面有所作为、有所收获。
3、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提高各类家长学校的办学质量;
——镇(街道)以上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达80%以上;
——积极拓展家长学校办学领域,向社区、早教中心延伸;
——多渠道普及家庭教育知识,0-5周岁儿童的家长或看护人普遍受到科学的早期教育知识指导。每年组织各类家庭教育报告会,受益人次在3000人以上。
4、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中小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面达100%;
——中小学生体育达标率保持在97%以上;
——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二)策略措施
1、牢固树立“科教兴区”和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基础教育年度工作目标和政府部门教育责任考核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2、广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切实做到依法治教,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教育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法律意识较强、素质较高的教育执法队伍和监督队伍。
3、改革和完善教育投入体制,加大教育投资力度。依法建立适应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需要的教育财政制度,构建满足公共教育需求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教育投入机制。要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两个提高”,进一步加强各镇(街道)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和管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地区之间差距,促进区域内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完善校长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的制度,完善校长选拔和聘用制度。认真贯彻师德规范,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和师风建设,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的实施,加快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和名师名校长计划,开展中小学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等“三坛”评比活动,培养和选拔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构建老中青教师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努力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
5、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要通过创建文明学校、建设德育基地、德育队伍、开发地方德育课程、构建德育工作网络和建立德育督导评估机构等德育工作基础建设,增强德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三级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转变学习方式,改革评估和考试制度。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全面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推进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提高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水平。
6、重视弱势群体教育,努力推进教育公平。建立和完善教育结对扶助帮困体系,健全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教育的助学制度,通过“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结对助学等活动,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实施残疾儿童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并力争使之与其他儿童同步接受15年基础教育。完善流动人口中儿童的就学制度。
7、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坚持和完善政府办园为示范,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的幼教办学体制。加大示范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创建一批省、市示范性幼儿园,不断扩大优质幼儿园教育资源。重点抓好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并发挥其教学示范、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作用,逐步形成以中心幼儿园为龙头的幼教辅导网络。稳步开展0-2周岁早期教育工作,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园教育形式相结合的早期教育服务网络。
8、重视和推进家庭教育。把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互动式的教育体系。切实加强家长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办好各类家长学校,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家长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的建设。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举行家庭教育报告会,提高群众科学育儿水平。
9、加强体育、美育、科技和心理健康教育。重视儿童心理问题的研究,对儿童和家长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把施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列入学校综合考评内容,加强督导,积极推行体育与健康个体标准评价,培养儿童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加强儿童科学教育,重视儿童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的传播,注重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0、积极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夏令营,青少年科技节等活动,在活动中侧重于青少年的科技创新、学生论文评比、小制作、小发明比赛等,并实行奖励制度,鼓励更多的学生热爱科学。
三、成长环境
改善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尊重并鼓励儿童积极参与。
(一)主要目标
1、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达到100%;
——空气质量全年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多于350天;
——噪声达标区建成覆盖率达到70%以上;
——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80%以上。
2、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优化儿童学习环境,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加强对镇(街道)各类文化活动的管理;
——注重儿童的成长环境的净化和优化,加强儿童文化活动设施建设,为儿童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
——为儿童学习文化艺术创造良好的条件;
——改善孤儿的供养、教育、康复医疗状况,提高残疾儿童康复率。
(二)策略措施
1、贯彻和落实有利于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关政策时要体现“儿童优先”原则,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儿童、爱护儿童、教育儿童的良好风尚。
2、广泛开展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加强生态区建设,继续实施“蓝天、绿色、碧水、洁静”工程,加大对大气、水、垃圾和噪音的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工业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3、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通过举办少儿文艺比赛、文艺家讲座、夏令营等形式,对有潜力的少年儿童进行培养和引导,加强他们的艺术修养,提高他们的创作水平。组织开展各类少儿文艺活动和比赛,并积极选拔和培养少儿艺术参加省市乃至全国的各类文艺活动和比赛,提高儿童的精神生活和艺术修养。
4、加强行业管理,加大对儿童食品、玩具、用品的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的工作力度。加强对儿童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5、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和管理,增强社区和家庭对残疾儿童的康复功能。
6、进一步落实《浙江省雏鹰奖章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雏鹰争章”等活动,引导少先队员参加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少先队员们在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增智慧。
7、切实加强社区儿童工作,建立社区儿童工作机构,充分发挥社区对儿童的服务、教育和管理功能。成立青年志愿服务队,以社区为单位,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
8、重视家居安全,重视社区、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以及必须加强开展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多部门合作,提高社会共同参与的意识,共同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四、法律保护
贯彻和落实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尊重儿童的权利和人格,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主要目标
1、依法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控制并减少侵害儿童的各类刑事案件;
——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惩处侵犯儿童少年合法权益的案件;
——杜绝使用童工。
2、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控制在总犯罪人数的10%以下;
——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3、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儿童维权投诉和倾诉提供方便;
——充分发挥少年合议庭的作用,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4、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创设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中小学生接受普法教育达100%;
——积极创建少年军警校、少年法制学校等校外教育基地,使中小学生接受比较全面的普法教育,全区中小学警校共建率达到98%以上。
(二)策略措施
1、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努力控制并减少侵害儿童的各类刑事案件,严厉惩治拐卖、强奸、虐待、猥亵儿童等违法犯罪分子,严厉惩治引诱、教唆和强迫未成年人犯罪及各种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
2、严格谨慎处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严格依照《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把揭露、打击与教育、感化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惩治与教育相结合。
3、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儿童权益,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责任意识。合力巩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线。建立社会、学校、家庭和民警“四位一体”的帮教小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监督、管理、考察和帮教、转化工作,并做好社会闲散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工作。
4、充分发挥“110妇女儿童救助中心”和“妇女儿童伤情鉴定委托受理中心”的网络和职能作用,使其真正成为保护受害儿童合法权益的中心,切实为受害儿童提供救助服务,并在调解婚姻家庭纠纷中,注重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5、积极推进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组织“警”“校”共建活动,组织学生旁听公审的刑事案件,做到惩治和教育相结合,并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在学校中推行“课程制”通过法制课等其他形式,提高青少年遵纪守法的意识,增强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
6、继续把净化环境、保障儿童安全健康作为创建平安社区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严格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和“网吧”,严厉打击制造、贩卖、传播淫秽、反动非法刊物的活动。
7、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管理和监督,开展“春苗行动”,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现象,杜绝使用童工。
8、加强对家庭暴力、危害儿童及儿童违法犯罪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的研究。
第四章 重要实事项目
一、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二、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实施“春蕾计划”。
三、实施“希望工程”爱心助学活动。
四、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
五、开展查处非法使用童工为主要内容的“春苗行动”。
第五章 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将本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议事日程。
二、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根据《规划》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考核,列入本部门监测统计指标体系。
三、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规划》的协调、监督、指导和监测评估。
四、政府将加大投入,为实施《规划》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同时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为儿童做好事、办实事,共同促进《规划》的实施。
五、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原则,及时掌握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建立激励机制,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实施《规划》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六章 监测评估
一、区政府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准确、全我面反映儿童发展的状况和变化,准确评价实施效果。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预测趋势,为科学决策和调整工作计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动员提供资料。
二、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建立儿童规划监测评估机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统计监测组由区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制定监测指标体系,提出监测的重点指标,收集监测数据,建立儿童数据库;定期提交统计监测报告;加强统计监测业务培训,指导全区儿童规划统计监测工作。
专家评估组由区妇女儿童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推荐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检查评估方案;审查评议年度统计监测报告,着重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进行阶段性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指导检查评估工作。
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实施《规划》情况每年自查自评一次,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分别在2008年和2010年进行《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评审,编制评审报告,推进《规划》目标全面实现。
三、区政府建立实施《规划》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为监测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主题词:综合 儿童 规划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8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