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温龙委发[2003]46号)的精神,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职能作用,推进多党合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区政府有关部门与区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经与区委统战部商定,决定调整与区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与区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部门名单
区教育局联系民盟龙湾总支
区卫生局联系民盟龙湾总支、九三学社龙湾支社
区文化局联系民进龙湾支部
区经贸局联系民建龙湾支部、区工商联
区科技局联系九三学社龙湾支社
区台办联系民革龙湾支部
区侨办联系致公党龙湾支部
区工商分局联系区工商联
二、对口联系工作内容
参加对口联系的部门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及时向对方通报工作情况,递送工作简报、刊物、资料及有关政策性文件;
2、年度工作会议、重要专业会议应邀请对方负责人列席,接受咨询,听取建议;
3、每年召开1-2次对口联系座谈会,邀请对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列席,听取对方对有关工作的意见;
4、有关专题调研和检查,可邀请对方负责人、专家参加或协同配合;
5、相关部门领导要主动与对方负责人建立信任和友谊,开展谈心活动,虚心征求和听取批评意见,也可邀请对方人员任本部门的工作顾问;
6、确定一名领导为对口联系的负责人,制定本部门对口联系的具体措施,并落实一个职能科室办理具体事务。
为了加强互相联系,建议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确定相应的联系内容和方式。其他未参加对口联系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也应通过现有渠道,进一步加强与区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经常联系,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二OO三年八月十九日
主题词:政府部门 民主党派 联系制度 通知
抄送: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