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龙湾区2006年度消防工作任务和具体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龙湾区2006年度消防工作任务
和具体目标考核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推进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政府、街道办事处,扶贫开发区、农业示范区。
二、考核内容
《关于下达2006年度消防工作任务和具体目标的通知》(温龙政办〔2006〕32号)的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法与标准
(一)采取听、看、问、查的形式,通过听汇报与实地查证相结合、查阅有关资料与现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结果按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次评定。考核总分达到90分(含本数)以上的为优秀,考核总分75分(含本数)至89分的为达标,考核总分低于75分或出现否决指标的为不达标。
四、考核人员组成
由区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考核组组长,考核组成员从区有关部门抽调。
五、考核程序
(一)听取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扶贫开发区、农业示范区、中心工业区2006年度消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
(二)查阅资料。
(三)根据各地提供的清单,分项现场抽验。
(四)汇总考核情况。
(五)通报考核结果。
六、否决指标
(一)专职消防队建设未完成的。
(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未完成整改的。
(三)居住出租房、“三合一”专项整治不达标的。
(四)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七、奖惩
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各地2006年度消防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对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不达标单位予以黄牌警告(由区政府在不达标单位办公楼进行挂牌),并责令限期完成工作任务,待任务完成后,经区政府考核组复验合格后,予以摘牌。
在考核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且情节恶劣的,取消评优资格,并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龙湾区2006年度消防工作任务和具体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
2006年度龙湾区消防工作任务和具体目标
考核评分细则
| 项目 | 目标责任和工作任务 | 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 考核 记录 | 得分 |
| 火灾 四项 指标 (5分) | 1.杜绝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2.火灾四项指标下降,实现“零增长”。 | 1.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为不达标。 2.死人指标突破指标数的,扣5分。 | ||
| 城镇 消防 设施 建设 (19分) | 1.对于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装备配备、消防通信的“欠帐”问题,制定“还帐”方案,及时还清旧帐(6分)。 2.开展对市政消火栓的普查,及时补充市政消火栓,确保消火栓建设达到应建标准(3分)。 3.制定消防规划,并组织实施(5分)。 | 1.未制定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装备配备、消防通信 “还帐”方案的扣1分,查政府的“还帐”方案; 2.未开展市政消火栓普查工作的,扣2分,查市政府布置文件和检查记录、消火栓花名册;新增市政消火栓数量不足的扣2分,不能正常使用的扣2分,根据新增消火栓花名册抽10个市政消火栓,到现场进行核对(以市政部门安装记录为准)。 3.检查消防规划文本和政府批文(评审会议有关资料),均未完成的扣3分,完成50%以下扣2分,完成80%以下扣1分。抽查已制定的消防规划中应在2006年度完成或实施的2项内容,未实施的每项扣2分。 | ||
| 多种 形式 消防 队伍 建设 (13分) | 1.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要求有固定的队址和营房、有消防车辆及器材装备、有合适的人员配备、有经费保障;义务消防队必须配置手抬泵(9分)。 2.贯彻落实《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对照《浙江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标准(试行)》,加强对已建专职消防队伍的营房装备建设、人员及日常工作管理、执勤业务训练、和经费保障工作(4分)。 3.各村(社区)要建立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的消防协管站(5分)。 | 1.未按规定完成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的扣10分(任一未完成均扣10分)。对已建专职队进行现场检查,无队址的扣1分,无消防车和消防手抬泵各扣2分,人员配置不足的扣1分,政府无经费保障的扣2分,无报警电话的扣1分(多支专职队的按照比例扣分)。 2.模拟火警,对专职队接警出动情况进行测试,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0.5分,共2分。 3.义务消防队建设完成规定指标30%以下的,扣3分,完成50%以下的扣2分,完成80%以下的扣1分。 4.未按规定比例配备消防协管员的(每100户配备1名),每少1人扣2分。 | ||
| 居住出租房、 “三合 一”专 项整治 (11分) | 1.以点带面,开展整治和试点工作(6分)。 2.对“三合一”企业实行“停、搬、改、防”综合整治,认真抓好整改工作(5分)。 | 1.未按规定在相应的区域部署开展居住出租房和“三合一”综合整治的,扣2分。查政府文件和整治方案,无专项档案的扣1分,未开展过检查的,扣1分。未按规定开展相应试点工作的,扣2分。 2.现场抽查2个企业,抽查中发现任一企业存在“三合一”的扣5分。 | ||
| 重大 火灾 隐患 单位 整改 (16分) | 1.督促各地对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时进行整改(10分)。 2.完善隐患整改立案、销案制度、挂牌整改制度(6分)。 | 1.现场检查所有省、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抽查2家县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逐一核对隐患的整改情况,发现有一家未整改完毕的扣10分。 2.重大隐患单位未核发相应法律文书的,每少一份,扣2分,最多扣4分;隐患单位整改完毕后,未进行销案的,每家扣1分,最多扣3分(查法律文书)。 | ||
| 规模 以上 企业 消防 安全 监管 (11分) | 1.按企业生产火灾危险性等级分类(A、B、C、D)实行分类管理,强化消防安全工作措施(2分)。 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兼)职消防员,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义务消防组织(6分)。 3.严格落实公安部61号令要求,树立消防责任主体意识(3分)。 | 1.查企业分类管理花名册,无花名册的扣2分。 2.抽查2家B类企业,现场检查。无配备专职消防员的各扣1分,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各扣1分,未成立义务消防组织的各扣1分。 3.发现任一企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扣3分。 | ||
| 村居 防火 工作 (15分) | 1.社区和村居建立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定并公布《村民(居民)防火公约》,每个村居都要设置消防宣传板报、宣传栏或永久性消防公益广告牌。利用广播定期宣传消防知识。每个村居至少确定一名消防保卫工作人员(8分)。 2.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成年村民(居民)受教育率达到90%以上。村民(居民)做到“三懂三会”,即懂逃生自救常识、懂家庭防火措施、懂家庭火灾扑救方法,会报警、会逃生、会使用灭火器(7分)。 | 抽查2个村和2个社区,现场查验。未设置消防宣传栏(广告牌),每个村、社区各扣2分,未利用广播定期宣传消防知识的,各扣1分(查广播计划、记录和相关资料);村、居未确定消防保卫人员的,各扣1分(查名单);未公布村、居民防火公约的,各扣1分(现场检查);成年村、居民受教育达不到90%的各扣1分(查培训记录);抽查3个村民和2个居民,各提问2个“三懂三会”题目,每答错1题,扣0.5分。 | ||
| 消防 经费 保障 (5分) | 1.加大消防业务经费投入(5分)。 | 1.查预算内容以及划拨情况,没有消防方面投入的扣5分。 |
主题词:公安 消防 考核办法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3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