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118号),对行政许可法各项规定的落实,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现根据《通知》精神,就我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项目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2004年行政许可法“四项清理”的基础上,对各部门、各单位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规范,解决目前存在的行政许可项目名称不统一、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界定不明确、实施不规范等问题,达到“统一项目,统一名称;相同系统,相同事项”的清理目的,确保法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实施,推进依法行政。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根据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本次清理和规范工作分为各实施主体自行统计上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依法审核、省级主管部门综合协调、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调整意见、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等五个阶段进行。
(一)统计上报阶段。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行政许可清理意见书”(附后),对本部门、本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依据进行汇总,分别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和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本阶段工作在2006年2月10日前完成。
(二)依法审核阶段。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审核项目设定依据和实施主体依据,对其合法性、规范性提出审核意见。省级主管部门依据上报材料,对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和数量进行横向比对,查找名称不统一、数量差距大等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调整意见。本阶段工作在2006年2月底前完成。
(三)综合协调阶段。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将审核意见分别抄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省级主管部门。省级各主管部门综合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审核意见,结合全省各地工作实际,对本系统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和数量的调整进行综合协调,并将初步调整方案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本阶段工作在2006年3月中旬之前完成。
(四)调整完善阶段。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报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省级各主管部门的调整方案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省级各主管部门根据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对调整方案进行修改,并按照统一格式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本阶段工作在2006年4月中旬之前完成。
(五)最后审定阶段。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行政许可项目调整方案提请省领导小组最后审定。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审定后的方案对所执行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调整,并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重新公布。本阶段工作在2006年4月底前完成。
三、组织领导
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本次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组织力量、抽调专门人员、集中时间,根据本通知的具体工作安排,及时对本部门、本单位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汇总,按时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和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能,及时会同区审管办等有关部门依法对本级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审核,对行政许可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合法、不规范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三)区财政、物价和监察部门应当对调整后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实施经费进行规范,纠正行政许可项目实施中的乱收费和变相收费问题。区编办应当根据本次清理和规范的结果,对涉及的机构职能和编制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按照有关程序报批。
附件:行政许可事项清理意见书及样表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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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行政事务 行政法制△ 清理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