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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务运作的透明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推行和深化政务公开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是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切入点,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是对政府行政行为进行有效监督的重要途径,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政务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把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机关协调配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组织协调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主动抓,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政务公开人员力量,确定专人负责,深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政务公开事项和办事公开事项。

  政务公开事项主要有:政府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政府及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展情况;上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和物资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为抵御灾害而接受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有关项目审批、执法情况、指标分配、发证验照、行政收费、行政处罚和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等情况。

  办事公开事项主要有:部门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人员的责任和办事结果,以及办事过程中的监督制度。在机关内部还要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向干部职工公开。

  镇、街道政务公开要继续严格执行温龙委办〔2001〕9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围绕“三农”问题和新农村建设,重点抓好农村税费改革、征地补偿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和各类救灾、优抚等专项资金以及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筹资筹劳等情况的公开。

  三、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

  深化政务公开,必须有常态化的载体。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推广普及政务公开专栏、印发办事小册子和新闻发布会、重大决策(决定)事项听证会等政务公开形式;特别是要加快发展电子政务,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这一直接、快速、有效的现代信息载体,实行即时政务公开;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拓宽政务公开的履盖面。要根据政务公开事项的内容要求,科学确定公开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向社会群众公开、向基层单位公开和向本机关内部干部职工公开。可以面向全社会公开的内容应尽可能向全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可靠。要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做到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公开,并根据群众要求,实行事中、事后公开。

  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审核制度。预先审核是保证政务公开全面、真实、及时、有效的重要环节。今后,各镇(街道)、各部门决定任何事项,都要把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内公开等,作为必需的审核内容。不能公开的或暂时不能公开的事项,具体承办单位必须说明理由,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查同意后,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备案制度。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把本单位政务公开内容,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通过区政府、镇(街道)、部门网站或其它形式分类向社会公布及在本单位公布。同时,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档案,每期公开的内容都要统一归档,保存备查。职能部门每两个月将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报送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定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组织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

  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强化主管部门、责任单位由上而下的内部监督职能的作用;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纪律监察部门监督,监察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对执行政务公开制度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执行中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采取设立投诉信箱、公布监督电话、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等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要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情况,作为各单位尤其是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推动政务公开不力的,将视情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执行政务公开或在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OO七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政务公开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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