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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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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切实改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全面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现就做好这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这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精神,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创造优美环境、规范优良秩序、提供优质生活为目标,加大城区容貌管理力度,搞好城区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努力使城区环境状况在较短时间内有一个大的改观,更好地推进我区现代化滨海新区建设。

  二、整治目标及内容

  主要以治脏、治乱、治差,完善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为主要内容,对城区道路、公共场地、市场周边、村(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市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基本实现市容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

  1、全面治脏,净化城区环境。一是抓好各镇(街道)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保洁。道路凌晨普扫必须于早晨5点钟前结束,做到“灯熄路净”,白天要坚持巡回保洁,垃圾随产随清。同时,夜间要洒水冲刷路面,白天要洒水降尘,做到风吹车过不扬尘。二是抓好各类市场和摊点群的保洁。工商部门和市场主办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卫生管理,按规定配齐密闭垃圾容器,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污水横流。尤其是对小吃摊点、夜市,执法部门要加大卫生管理力度,坚决制止污水、垃圾乱倒乱洒现象。三是大力清理城区积存垃圾死角。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无主垃圾死角、建筑垃圾整治和清运工作,垃圾中转站要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对辖区产生的各类垃圾要及时运送。四是抓好村(居)卫生管理。各镇(街道)和村(居)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好所辖村(居)的卫生保洁工作,坚持每天一清扫、每周一大扫,定期清理居住区和居住楼道内的废弃堆积物。同时,要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卫生大扫除,做好单位庭院和沿街门面的卫生管理工作。五是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积存垃圾,搞好绿化美化,改善城市形象。

  2、大力治乱,优化城区秩序。一是整治交通秩序。全面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两侧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禁止人乱行、车乱停,以永中街道罗东街—镇中街段、状元镇永嘉路为整治重点。二是取缔马路市场。重点取缔影响居民生活、群众意见较大的马路市场,如温强公路、永中不锈钢市场、状元镇船厂路边的马路市场等。三是整治占道堆放、占公共场地违章行为,主次干道两侧禁止乱堆乱放。四是整治违章亭棚、遮阳篷。对主次干道两侧违章亭棚、超标准及破烂脏污遮阳篷进行整治。五是整治占道摊点、店外经营。全面取缔主次干道两侧占道摊点、店外经营。六是整治沿街扯挂、晾晒。制止在区内主次干道两侧扯挂、晾晒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七是整治占道摆放灯箱、落地广告牌。全面取缔主次干道两侧的落地灯箱、广告牌。

  3、美化亮化,提升城区品位。一是抓好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的清洗粉刷,沿街的空调压缩机、遮阳(雨)篷、单位门牌字号要定期清洗、更新。二是沿街围墙整治。原则上要建设通透式围墙,对不能建通透式围墙的要按统一规划设计建设。临时围墙建设采用统一材料、色彩、高度。三是沿街两侧的构筑物和报亭、电话亭、邮筒、地名牌、电线杆、交通设施、交通宣传栏、公交汽车站台等设施也要由设置单位或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清洗,不得有污物、灰尘等。部分破损陈旧的设施要统一更换。四是抓好户外广告管理。对主干道、繁华地段、高层建筑和墙体上的低劣广告要予以清理;对到期的大型户外广告,必须进行更新;对空白的大型户外广告位,要发布公益广告;对一些内容陈旧、画面污损、文字缺损的大型户外广告,要责令发布单位推陈出新。五是从严控制过街横幅和广告。严禁乱扯乱挂、乱涂乱画、乱张贴,原则上不再批设各类布类文告和墙皮广告。六是加大夜景灯饰的整治。对城区夜景亮化进行充实、调整和提高,要在提高档次和品位上狠下功夫,全面提高我区夜景灯光总体水平。同时,要加强夜景亮化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开灯率和完好率均在95%以上。

  4、加大投入,推进市容景观建设。今年要新建垃圾中转站10座、公厕30座、垃圾收集点100个,新增街道果皮箱1000个,提高道路清扫的机械化以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水平。各个工业园区须配有合理的垃圾临时转运场和垃圾堆放点,各村(居)须设垃圾临时收集点,每个村(居)原则上不少于30处。按照区级道路完好率达到85%以上的标准,对城区道路尤其是人行道进行整修。按照高标准、高水平、高品位的要求,全面推进市容景观建设,重点搞好主干道街景立面的整修美化,努力建设好夜景灯光组团和通道,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容景观网络。

  三、具体分工

  1、各镇(街道)负责彻底清除本辖区内主次干道两旁残存的垃圾、污物,特别是对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区的垃圾死角,要进行彻底的清理,并对各项卫生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2、交通部门负责对公共汽车、中巴车、出租车及汽车站牌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3、交警部门负责维护主要道路、公共聚集场所的交通秩序。

  4、市政园林部门负责对主要道路、人行道、排污管道、路灯、广告设置和公园、绿地、开放性游园绿化带进行彻底的整治修正。

  5、卫生部门负责对食品卫生进行综合整治,促使全区食品卫生状况的根本性好转。

  6、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广大师生,开展校园卫生大扫除。

  7、工商部门负责对各类市场的卫生进行综合整治。

  8、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负责对乱倒、乱扔、乱摆、乱贴等行为进行整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街道)、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力合作,落实责任,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一切宣传舆论工具,广泛宣传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大造舆论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新闻单位要对严重脏乱、违章且治理不力的单位和地方予以曝光。同时,要加强对广大村(居)民,特别是外来人员的教育管理,逐步培养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3、督促检查,奖罚分明。这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结束后,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参照环境卫生考核奖励标准,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各地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和市政设施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督促落实,确保整治任务的完成和整治成果的巩固。

  二OO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环境卫生  专项整治  意见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7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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