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切实改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全面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现就做好这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这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精神,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和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创造优美环境、规范优良秩序、提供优质生活为目标,加大城区容貌管理力度,搞好城区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努力使城区环境状况在较短时间内有一个大的改观,更好地推进我区现代化滨海新区建设。
二、整治目标及内容
主要以治脏、治乱、治差,完善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为主要内容,对城区道路、公共场地、市场周边、村(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市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的清理整治,基本实现市容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
1、全面治脏,净化城区环境。一是抓好各镇(街道)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保洁。道路凌晨普扫必须于早晨5点钟前结束,做到“灯熄路净”,白天要坚持巡回保洁,垃圾随产随清。同时,夜间要洒水冲刷路面,白天要洒水降尘,做到风吹车过不扬尘。二是抓好各类市场和摊点群的保洁。工商部门和市场主办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卫生管理,按规定配齐密闭垃圾容器,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污水横流。尤其是对小吃摊点、夜市,执法部门要加大卫生管理力度,坚决制止污水、垃圾乱倒乱洒现象。三是大力清理城区积存垃圾死角。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无主垃圾死角、建筑垃圾整治和清运工作,垃圾中转站要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对辖区产生的各类垃圾要及时运送。四是抓好村(居)卫生管理。各镇(街道)和村(居)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好所辖村(居)的卫生保洁工作,坚持每天一清扫、每周一大扫,定期清理居住区和居住楼道内的废弃堆积物。同时,要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卫生大扫除,做好单位庭院和沿街门面的卫生管理工作。五是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积存垃圾,搞好绿化美化,改善城市形象。
2、大力治乱,优化城区秩序。一是整治交通秩序。全面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两侧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禁止人乱行、车乱停,以永中街道罗东街—镇中街段、状元镇永嘉路为整治重点。二是取缔马路市场。重点取缔影响居民生活、群众意见较大的马路市场,如温强公路、永中不锈钢市场、状元镇船厂路边的马路市场等。三是整治占道堆放、占公共场地违章行为,主次干道两侧禁止乱堆乱放。四是整治违章亭棚、遮阳篷。对主次干道两侧违章亭棚、超标准及破烂脏污遮阳篷进行整治。五是整治占道摊点、店外经营。全面取缔主次干道两侧占道摊点、店外经营。六是整治沿街扯挂、晾晒。制止在区内主次干道两侧扯挂、晾晒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七是整治占道摆放灯箱、落地广告牌。全面取缔主次干道两侧的落地灯箱、广告牌。
3、美化亮化,提升城区品位。一是抓好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的清洗粉刷,沿街的空调压缩机、遮阳(雨)篷、单位门牌字号要定期清洗、更新。二是沿街围墙整治。原则上要建设通透式围墙,对不能建通透式围墙的要按统一规划设计建设。临时围墙建设采用统一材料、色彩、高度。三是沿街两侧的构筑物和报亭、电话亭、邮筒、地名牌、电线杆、交通设施、交通宣传栏、公交汽车站台等设施也要由设置单位或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清洗,不得有污物、灰尘等。部分破损陈旧的设施要统一更换。四是抓好户外广告管理。对主干道、繁华地段、高层建筑和墙体上的低劣广告要予以清理;对到期的大型户外广告,必须进行更新;对空白的大型户外广告位,要发布公益广告;对一些内容陈旧、画面污损、文字缺损的大型户外广告,要责令发布单位推陈出新。五是从严控制过街横幅和广告。严禁乱扯乱挂、乱涂乱画、乱张贴,原则上不再批设各类布类文告和墙皮广告。六是加大夜景灯饰的整治。对城区夜景亮化进行充实、调整和提高,要在提高档次和品位上狠下功夫,全面提高我区夜景灯光总体水平。同时,要加强夜景亮化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开灯率和完好率均在95%以上。
4、加大投入,推进市容景观建设。今年要新建垃圾中转站10座、公厕30座、垃圾收集点100个,新增街道果皮箱1000个,提高道路清扫的机械化以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水平。各个工业园区须配有合理的垃圾临时转运场和垃圾堆放点,各村(居)须设垃圾临时收集点,每个村(居)原则上不少于30处。按照区级道路完好率达到85%以上的标准,对城区道路尤其是人行道进行整修。按照高标准、高水平、高品位的要求,全面推进市容景观建设,重点搞好主干道街景立面的整修美化,努力建设好夜景灯光组团和通道,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容景观网络。
三、具体分工
1、各镇(街道)负责彻底清除本辖区内主次干道两旁残存的垃圾、污物,特别是对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区的垃圾死角,要进行彻底的清理,并对各项卫生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2、交通部门负责对公共汽车、中巴车、出租车及汽车站牌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3、交警部门负责维护主要道路、公共聚集场所的交通秩序。
4、市政园林部门负责对主要道路、人行道、排污管道、路灯、广告设置和公园、绿地、开放性游园绿化带进行彻底的整治修正。
5、卫生部门负责对食品卫生进行综合整治,促使全区食品卫生状况的根本性好转。
6、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广大师生,开展校园卫生大扫除。
7、工商部门负责对各类市场的卫生进行综合整治。
8、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负责对乱倒、乱扔、乱摆、乱贴等行为进行整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街道)、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力合作,落实责任,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一切宣传舆论工具,广泛宣传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大造舆论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新闻单位要对严重脏乱、违章且治理不力的单位和地方予以曝光。同时,要加强对广大村(居)民,特别是外来人员的教育管理,逐步培养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3、督促检查,奖罚分明。这次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结束后,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参照环境卫生考核奖励标准,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各地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和市政设施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督促落实,确保整治任务的完成和整治成果的巩固。
二OO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环境卫生 专项整治 意见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7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