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属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编准、编实、编细2013年区级部门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龙湾区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温龙政办发〔2008〕9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预算管理实际,现就2013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收支平衡原则。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财政收入预算的安排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充分估计财政增收的困难,又要坚定信心,保持适当的增长速度。支出预算安排要统筹兼顾、稳妥、客观,要体现有保有压的精神。
(二)优化结构原则。按照“转方式、调结构”的总体要求,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民生投入,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厉行节约原则。2013年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制止奢侈浪费。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各党政机关行政运行成本大体上按上年水平控制,严格控制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四)预算约束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龙湾区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温龙政办发〔2008〕92号),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作调整或追加。各部门需要预算调整或增加项目支出必须具备调整条件,对未经批准调整,超预算支出挂帐的,不予追加。预算调整的条件如下:
1.国家和省市出台新政策,要求地方相应安排配套资金。
2.区委、区政府临时布置或确认的工作任务,且年初部门预算确实未考虑的。
3.上级相关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发文的其他新增支出项目。
4.主管预算部门及预算单位因职能增减,相应划转部门间的收支预算。
5.发生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引起的经费追加。
二、2013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
(一)编制内容
1.部门收入预算
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增减变动因素,科学、合理、客观预计本部门组织的收入(不含国家税收)。
2.部门支出预算
2013年部门支出预算,要编制各部门所有按功能分类的不同用途资金形成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社会保障经费和项目经费等内容。各部门要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支出。
(1)人员经费,主要包括行政机关人员经费和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按单位定编的实有人数和国家确定的工资标准、津补贴标准等进行计算编审。
(2)公用经费按各单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员人数乘以定额计算编审。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国内部分)、办公设备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3)公务交通经费,涉改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未涉改部门车辆运行费2.50万元/辆·年,摩托车运行费0.2万元/辆·年。
(4)社会保障经费,主要包括需要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离退休公用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经费、住房补贴、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遗属补助费及其他补助支出,按各单位离退休人员实有人数及有关经费标准和其他实际情况计算编审。
